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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浑身酸痛的好像被车碾过,而他睁开眼,也确实躺在废弃的老巷子里。
他梦见了那个男人,和无数个梦一样,他像一条毒蛇一样缠着他不松口,把他的肉一口一口咬下来,他疼痛难忍的看着自己一点一点死亡。
如果他的时间和记忆都是假的,那么他又该何去何从?精神混乱让他再也无法融入他原来的世界,他只要一闭眼就是欧青那张脸,对方侵入了他的身体,霸占了他的身体。
入目的就是堆砌的瓦砖,腥湿的味道从四面八方弥漫过来,吞噬了他的呼吸。他的全身都湿透了,似乎是雨天摔晕在这里,可是大脑无法回忆出来丝毫记忆,来自全身肌肉的酸痛叫嚣着,打乱他的思想,费劲的舔了舔嘴唇,喉咙里仿佛有刀子似的,吞口水都疼的厉害。
:这他妈是哪儿。
这是一条他没来过的街道,下半身摔在雨后潮湿的地砖上,墙角洒着绣红的颜色,他的手指扣进墙砖里,牙关咬的死紧,才能堪堪爬起身。
兜里的手机冰冷一片,和着黏腻的裤腿贴在身上,他看了一眼,已经关机了。
呼吸滚烫的让他感觉不妙,他好像还发烧了,最后的记忆是去看心理医生,后来,发生了什么?他自己回来的时候摔在这里吗?他怎么也想不起来。
他没钱,手机也打不开,只能可怜的走到最近的警察局,也不敢再去医院,他怕见到父母忧心的模样了,已经白了鬓角的母亲,已经不能再围着他转了。
走出了巷子,路边没有集市庸碌,反倒四处挂起来青色的绸缎,上面绘着精致的图案,被阳光一衬,波光粼粼的,好不美丽。
“您好,我的手机没电了,请问一下,这里最近的警察局在哪里?”
好不容易看见一个行人,他穿着白色的上衣牛仔裤,行色匆匆的,被他拦下,对方有些许的不耐烦,锐利的眼神上下打量着虞书,最终甩了甩手中的背包,清了清嗓子开口。
“要充电器吗,去前面找地方充吧。”
“谢谢。”
虽然对方没有回答后面的问题,但是看着对方掏出来白色的充电器,虞书稍稍安下了心,苍白的手指弯曲,肌肉记忆的伸出来刮过他的眉毛,后知后觉他的长发已经没了,又讪讪的收回来,余光撇了一眼男人,对方领先他半步,目不斜视,脸上隐隐有雀跃之色。
夏天从苗寨逃出来,春去秋来,秋风瑟瑟的都市已经有了衰败之色,但是在这个小村庄里却不见任何萧条。
道路俩边的新房愈发繁荣,青木色的阁楼亭台上点缀着珠花团簇,格外的清新淡雅,有几家的廊下还系上了秋千,上面有穿着红色小褂的孩童打悠悠。
羊角辫,红小褂,头戴银色的礼帽,黑色的圆帽上坠满了叮叮当的首饰,薄片似的羽毛的振翅欲飞,随着孩童上下飞舞而栩栩如生。
:咚、咚、咚、咚
眼前逐渐喧嚷热闹的街道,让虞书的心跳的愈发的快了,垂在身侧的手指扣着裤缝,远看着,瘦削的男人面容俊俏,黑色的t恤半干不干的贴在身上,葱白的手指不停的划过他的皮肤,火烧云似的俩眼熏红,流光潋滟的眼眸沁了水汁,可怜兮兮的被看门犬领进了巨兽之口。
“就在前面。”
察觉到身后人的脚步慢了下来,领路的男人转过脸,身后一条木桥,桥下水流潺潺,至清至澄的活水中金色的尾鱼跃出水面,再跌进水中,发出扑通扑通的声音。
小孩从秋千上走下来,紧闭的门户陡然打开,青衫罗裙都配上了红绸,她们容貌歆丽动人,虞书猛的全身僵硬,站在原地,下唇咬的死紧。
他瞪着眼睛不肯再向前一步,直到看着一个女孩拿着一团花球塞到了他的手里,声音清脆如黄鹂,身上的暗香舒缓了他的紧张。
“我们村里正在办婚礼,俩位客人来的好巧,也来讨一杯喝吧。”
女孩跟他们介绍着,引着他们去做客,他还没开口,垂在身侧的手腕就被柔软的小手握住,低头一看是个小男孩,个头只到他的膝盖,步伐却轻快有力,几乎是拽着他往前走。
他们穿过了小桥,虞书若有所思的回过头,看见刚才出门的妇人都涌了过来,手里提着花篮礼品,琳琅满目,欢声雀跃的掩盖住了来时的路。
“新嫁娘,脸儿薄,碰不得,摸不得,只有堂前郎认得~”
越围越多的小孩在这时唱起歌,虞书只想把手机充个电,他有些不悦,可是又只能被簇拥着推着走,忙乱中他找不到那个领路男人了。
虞书感觉不妙皱着眉,把手里的小孩一下抱过来,对方还在咿咿呀呀的唱歌,被一下抱起来不但没有吓到他,还让他更加开心,好像讨了什么巧似的喜笑颜开,还把他耳朵上的一朵红花取下来,递到虞书面前。
“花,花,香!”
小男孩长相可爱活泼,结结巴巴跟他分享喜气,他哪怕心中狐疑,却还是接过来那朵花,若有若无的芳香味道让他警觉起来,这会不会是绑架?传销?他头脑风暴了一下,开始环顾四下,酝酿着一会儿逃走。
他不知道来到哪个小村落,正在摆酒席,他们不巧赶上迎亲队伍,就是不知道为什么都是女人,那柔夷芳香,把他围的水泄不通,道路俩旁,青枝粉花,宛若仙境。
没有高楼大厦,只有小桥流水,过了那道桥就是一条开满了山茶花的大道,树上都飞舞着红绸翩翩,欢跃额喜气蓬勃,让虞书也不自觉被吸引。
就在这时,手里捏着的红花一紧,他回过头看,刚才在身后簇拥的妇人们钻过来,从路边抬起来准备好的竹竿,纵声高歌起来,清脆的竹竿落地,发出徐徐声浪。
“想目想劳好堕腮,果想世间知应该。
谷象谷移容啊事,蒙辽背菊不堕腮。”
面前俏丽的女人们陡然把去路围住了,虞书楞楞的站在原地,手里的小男孩落地,牵着他让开身体,另一道人流从对面下来。
穿着简单的无袖上衣,肥大的青蓝色短裤,矫健的古铜色肌肉十分显眼,粗狂的嗓音悠悠盖过了女人们的嗓门。
“格果人意嘛啦容,菜格摆果豆堕腮。
拉移为格把腮更,永远胎格知分腮。”
唱的什么虞书听不懂,只是这些男人的穿着显眼,大敞开的胸怀上银色的半月刀银光闪闪,垂下的红绸裹着他们的一边手臂,随着有力的挥舞,在空中划过整齐的形状。
“来来来,穿上喜服才能喝喜酒。”
女人七手八脚地给虞书换上衣服,他本来还冷,这会儿已经手脚发汗了,最后松松的套在身上。
女人唱歌,男人跳舞,边走边唱,他们迎亲队伍要去接新娘,去到山上去,道阻且难全看心意,才能迎娶他心爱的姑娘。
震耳欲聋的对歌把虞书的心都震飞了,他张开嘴,喉咙痛的发不出声音,他只能闭嘴,在人群里被送上山坡,那里是一家临时搭起来的新房,里面住着今天的新娘。
远远看去,飞舞的银蝶在新娘的发上停下,红色的耳环垂下,一头青丝被编成小辫还有余,鬓边留下的俩缕缠着红丝挂着铃铛垂在胸口,金色的铃铛和红艳的嫁衣辉映,哪怕红色的头纱遮盖住了他的容貌,新娘瓷白的胸膛隐约可窥,也叫人心神荡漾。
娟蓝色的腰带系着红绸,手握一朵红花,静静等待着他的新郎。
响彻花海的歌来到了门前,黑色的人影就在眼前,就看他愣了半天。
没搞清楚情况的虞书被推搡着上前,差点扑进新娘的怀里,对方高挑过分的身材逼人,身上的冷香也被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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