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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见了人纪应淮才发觉,原书用清瘦形容的安立夏本人,也太瘦了点。这个时间段纪幺十九岁,那他应该有十七了,那手腕还没纪幺一半粗。

似乎长期都没好好吃东西,营养不良,脚步没劲。

得好好补补啊,年纪轻的时候没打好基底,骨质疏松,以后就麻烦了。

“夫君,要回家吗?”

安立夏的声音很好听,像夏日的溪流,在人的心上清清冷冷地淌过去。

纪应淮朝被人群围住的巫医看了一眼,他似乎又在发表什么演讲了,只是这回台下的群众神色各异。

看起来,是对被他们奉为圭叠的“神旨”产生怀疑了。

“走吧。”

今天的戏看够了,他才刚来,不能和地头蛇闹得太僵。不着急,慢慢来,纪应淮会让这位沽名钓誉的“医生”付出应有的代价,给那些因为他的失治误治而受害的人们一个交代的。

安立夏低眉顺目地搀起他,稍稍落后一小步,陪着纪应淮慢慢往前走。

他俩看起来不像夫夫,倒像是主仆,浑身透着生疏。

倒也正常,这个世界的安立夏是在纪幺生病后,被买下来给他做媳妇冲喜的。他在纪幺身边待的几天,纪幺都是昏迷状态,两人话都没说上,纪幺就撒手人寰了。

这样也好,纪应淮欣慰地想,起码不用担心被人发现ooc。

都说寡王一路硕博,他活了多久寡了多久。

所有对他有想法的,最终都会因为他繁忙的工作与学业而却步,毕竟他看起来就不像是有空陪对象的。

要是原主和安立夏处在热恋期的话,没有任何经验的纪应淮必得露馅。

两人互相搀扶着在一座破破烂烂的小房子前停下了,纪应淮有些疑惑地看向安立夏,带他来这儿做什么,不是回家吗?

开局一座破屋

在纪幺的记忆里,他家是座两进的院子,这在村里已经是富贵人家才建得起的了。

看出了他的疑惑,安立夏轻声道,“夫君,这儿以后就是我们的家了。”

“你病后,纪夫人伤心过度过世了,大哥和二哥分了家。”

纪应淮一时无言,有没有人管管啊,他这开局也有点太惨了吧?

其实原书也有分家这段,但那会儿纪夫人还在,家产是三个儿子平分的。因为纪幺要考试,买书花销大,她还时不时给小儿子家接济点银子。

原剧情在这个世界,已经几乎没有参考价值了。

仔细问了安立夏分家情况,纪应淮得知了他们家现在所有的资产,一间破房子、房子周围的两亩地,六两银子。

那六两银子还是留给安立夏埋葬纪幺,为他守孝一年的生活费。

纪应淮沉默地在屋门口站了一会,突然转身就走。

“夫君。”瞧他踉踉跄跄的身影,安立夏连忙追上来,怕他一时怒火上头去找大哥二哥讨说法,被气出好歹来。

巫医今天被纪应淮狠狠气到了,万一出事了可能请不来。

而且,他们只有六两银子,都不够看两次病的。

“夫君,你身体还未恢复,莫要动怒……”

“夫君,你去哪,不是去找大哥二哥吗?”

纪应淮疑惑道,“为什么要去找他们?”

同样很疑惑的安立夏回答,“我以为你要去让他们重新分家。”

“已经吃进去的东西他们不会轻易吐出来的,”纪应淮招手示意他跟上,“咱们稍微快些,下雨之前把棺材搬回来。”

他本想一个人去的,就安立夏这小身板,他怕把人压垮了。

那棺材他躺里面的时候摸过,用的是很不错的木料,他脖子底下那一整块木枕,还是紫檀木的。

这点多亏了他导师,纪应淮现在对老年人喜欢收藏的东西都很有了解。

没办法,缺钱的时候就要利用好一切资源,能变废为宝的绝不能浪费。

他俩越走越快,因为纪应淮对这具身体的掌控度越来越好。等回到那场地时,他的行动已经和正常人没区别了。

棺材不算太沉,纪应淮让安立夏往边上站点,刚要把它拖起来,有个黑皮汉子走过来跟纪应淮打招呼。

“老幺,我帮你一块搬。”

纪应淮认了认人,对方算是纪幺的同学,叫林参,两人考乡试的时候是一块去的,只不过林参停在了秀才没再往上考。

“谢了。”

林参叹了口气,“跟你参哥客气什么,有什么困难找我就是。你那两个哥哥太不是东西了,眼看着要进雨季,你那破房子根本挡不住暴雨啊。”

“走一步看一步,总有办法的。”纪应淮笑了笑,他刚突然想起来,古代的举人好像不当官也有俸禄,就是稍微少点。

日子总会好起来的。

刚搬进屋,雷声就起来了,林参家离这还有一段路,没多留,赶紧往回跑了。

纪应淮打量着屋里的环境,应该是安立夏收拾过了,地方不大,但和青年一样整洁干净。

在外面看不出来,这小屋竟也有五六十平,分里外两间。外间有厨房和桌椅,里间就是一张床,和一个收纳衣物的大箱子。

总的来说,家徒四壁。

他招呼安立夏在桌前坐下,道,“你也是男子,若有想做的事业就去做,想走的话也随时可以离开。”

纪应淮本以为他会高兴,因为按他一个现代人的想法,一个男人被迫给另一个男人做老婆,心里大抵是不乐意的。

谁知,安立夏的面色瞬间变得惨白,“夫君,你是要休弃立夏吗?”

“不是,”纪应淮连忙解释,“我觉得你的命运应该你自己决定,把你拘束在后院不公平。”

“我不想走,夫君,别赶我走。”

他的手紧紧攥住了纪应淮的袖子,微仰着头,是个表示臣服的动作,那双含情眼里晃动着晶莹的泪光。

纪应淮觉得他的状态不对劲,像是有心理创伤的表现。

“别哭,不赶你走,”他放低了声音,柔和地安慰安立夏,“告诉我,你担心的是什么,可以吗?”

“担心,很多……”

纪应淮看书的时候没看到后面攻受交心的地方,他对这个世界的设定只了解了一部分,听着安立夏的讲述,他又震惊又忍不住感叹,真不愧是纯爱小说世界啊。

真是给他开了眼了。

这世界不仅有男人、女人,还有哥儿。

哥儿出身时自带守宫砂,能生育,有的还会有特殊的体香。对比普通男人,他们要更瘦弱漂亮一些。

他们适宜在城里生活,许多有钱有势的人都喜欢收哥儿为妾或做面首。

安立夏比较不幸,他生在了比这儿更小更偏的山村,父母想要的是劳动力而不是花瓶。

就算他在种植上别有天赋,他的体力限制了他种不了多少亩地,他的父母对此很不满意。

在他十五岁时,他就被父母卖了,换了四两银子。

后来他伪装成普通男子,在戏班子打过杂,给人家种过花,做过小厮。

某日主人家发酒喝,安立夏没防住被灌了几杯,身上飘出了花香。哥儿的身份被发现了,被贪财的小厮卖给了人贩子,一路辗转,最后被纪夫人买下来给将死的纪幺当媳妇冲喜。

他才过了几天难得的安生日子。

若是被休弃,这样的哥儿没有人会再愿意娶回家了,他只能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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