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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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都哪些人面试啊?陶浸在吗?”安然问。
“不在。”同学摇头。
安然显然有点失望,撇撇嘴跟对方点点头。
又等了会儿,安然都有点困了,掏出手机想找人聊天,哈欠还没打完,便听见一直安静而有耐心的陈飘飘皱眉“啧”一声:“算了吧,人太多了。”
她叹口气,准备离开,却忽然“嗯”一声,小小地顿住。
安然听到了一声不属于人群的抽气声。
她抬头望去,转身要走的陈飘飘,正好撞上了刚过来的陶浸。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陈飘飘赶紧说。
陶浸抿抿唇:“没事。”
很温柔的声音,说完又看她一眼,再转头看看后面的长队,问:“不排了吗?”
陈飘飘有些泄气,摸摸中午才洗的卷发:“人太多了,等得好累,而且我唱也不行演也不行,估计人家也不会要我。”
安然在旁边眨眼,一时搞不太清状况。
“不试试怎么知道?”陶浸笑了,看看她手里的传单。
“而且,”陈飘飘看着她的眼睛,压低嗓子说,“我衝陶浸来的,她们说,她不在。”
“哦。”陶浸眨了两下眼,点点头,“衝她来的,你认识她?”
“嗯。”
“嗯?”
陶浸低了低头,再次确认。
卧槽……安然愣在当场。这,这什么情况?
“不认识,”陈飘飘笑了,摇头,“就听说她有名,看看好不好看。”
陶浸没再说什么,垂下睫毛轻轻眨两下:“再排会儿吧,就快到了。”
语毕,往阶梯教室里去。
等人影消失,安然才拽了拽陈飘飘的裙子,声音从嗓子眼儿里挤出来:“傻了吧你,刚那就是陶浸!”
“是吗?”陈飘飘后知后觉地眨眼,顿了顿,又小声问。
“你怎么,不跟我说呢?”
陈飘飘喜欢陶浸。
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欣赏,而是,有隐藏含义的喜欢。
从高中起,她就知道自己喜欢女孩子,她是新都人,开放又包容,对于性取向这件事,大多数同龄人都见怪不怪。
陈飘飘的喜欢很轻易,喜欢过她其貌不扬的同桌,因为有一天她穿了一件带着金纺香味的粉色t恤,陈飘飘靠过去的时候,觉得如果枕在她肩上一定很软很香。
喜欢过教地理的年轻老师,因为她讲课时随意将手撑在陈飘飘的桌子上,手指温软又干净,带着似有若无的香水味。
但这些喜欢都很短暂,像一粒粒露水,都不用等到天光大亮,就干涸成小小的水渍。
再下一场雨,连痕迹也打得七零八落。
而喜欢陶浸的原因很简单,上了大学,陈飘飘认为自己应该要谈一场恋爱,在得知被录取后,打开学校论坛,首页共30个帖子,三个关于陶浸。
有人问陶浸算安大的校花吗?
有人说,八卦一下,陶浸有没有男朋友?
点进去有陶浸的照片,很白,很高,眉眼尤其特别,不是当时流行的高眉骨大宽双眼皮,而是略含蓄的小扇形,山根不算很立体,但鼻子长得堪称一绝,当她微微侧脸的时候,好看得像陈列馆里的孤品。
精致到,你生怕这把鼻骨不当心受伤,连修复都无法还原刚刚好的弧度。
高瘦白的女生,如果长得从容,很容易被看出一点清冽的温柔来,对于陈飘飘来说,太具有吸引力了。
她从小就喜欢这样的女孩子,活得坦白、随意、信手拈来,不像她。
用现在的流行词来说,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偷感”很重。
她性格不好,自卑又自负,想要讨人喜欢,又觉得自己并不值得,渴望得到世界的爱,却时常假清高。
爸妈离婚时,她还小,问她想要跟着爸爸还是妈妈,她担心两边都不要她,于是说,都不想跟,她跟着外婆。
高中时被同学不喜欢,起因是她穿了一条有些成熟的超短裤,白晃晃的两条大腿引人注目,有嘴贱的男的说,外校的谁谁说跟陈飘飘好过。
她不屑于解释,觉得没有人会真正相信她。
配得感低的人,总是会对配得感高的人产生向往。
人之常情。
所以当陈飘飘看到陶浸的照片时,想的就是,如果,她是弯的呢?
如果所有人都喜欢的人,喜欢自己呢?
每个女孩子大概都有过这样的幻想,这并不可耻,但陈飘飘同样觉得自己像个小偷,心怦怦跳了一下。
你看,不坦荡的人,别说像陶浸那样被偷拍了。光是肖想或者觊觎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都像个难以启齿的阴暗面。
草率而不草率地喜欢上陶浸后,陈飘飘就开始想办法了解她。
先是趁着暑假,加了学校论坛的姬佬群,以萌新学妹的身份在群聊里打开话匣子,群主是大三的学姐,很喜欢她,热情得介绍了学校的食堂和周边的店铺,还冒着酷暑亲自来接她,忙前忙后地安顿。
陈飘飘很感激,但没有发展,因为她俩撞号。
第二次去食堂吃饭时,陈飘飘慢条斯理地问对面的群主:“上次我听你跟别人说小浸,是我们群的吗?”
群主想了一会儿,咽下一口西红柿炒蛋,几秒后才记起:“哦,不是,我说的是陶浸,金融系的,住我们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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