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飞机上被摸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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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幅宏伟的画卷,展示着宇宙的神秘和壮丽。繁星点点,密密麻麻地分布在夜空中,犹如一颗颗闪耀的钻石,熠熠生辉。银河系悬挂在天际,宛如一条闪耀的丝带,将无数的星辰串联在一起。
月光皎洁,如水银般洒在平静的海面上,映照出星空的倒影,让人感觉仿佛置身于一个神秘而梦幻的世界。椰林树影在微风中摇曳,伴随着海浪轻柔的拍打声,为这个美丽的夜晚增添了一丝宁静和惬意。
“我真的很开心,自从父亲生病之后,我就哪里都没去过,我期盼着可以上大学,上外面的大学,却没想过我也可以出国。”
文简素看了一会儿天上的星河,奇妙瑰丽,如梦似幻,移开望远镜看向乔重歌的眼睛,他比今晚的风景更为迷人。
“我们以前去哪里玩过吗?”
“你都记不得了,”乔重歌轻轻地吻了一下爱人的额头,“我高中毕业的时候,和你一起去了江南,在水乡之上,乘夏行舟,你那时候跟我说,原先我没有成年,你不敢提,如今也可以说一句,你喜欢我。那天荷花开的特别艳,阳光下浮着一层水珠,从粉白的花瓣下滴到水里,随着小舟荡起阵阵涟漪,全都飘到我心里去了。”
听他提江南,文简素眼中闪起了光,不等他提,乔重歌就说:“等四五月份时,国内不冷了,天气正好,咱们就再去一次。”
文简素有些惊喜,眼中都发着光,甚至到了手足无措的地步,他有些语无伦次,“我……我真是上辈子做了大孽,怎么能这样不小心,把这样好的你,把我们那么多珍贵美好的往事都忘得一干二净,”他眼里有了晶莹的水光,在夜色之下朦胧闪耀,“乔重歌,你心里会不会想,怎么会遇到我这么糊涂的人。”
“学长的确有点糊涂,但这也没什么,横竖我带你再经历一遍,不过就是等我们的女儿出生了,就得领着小公主一起了。”
“你怎么知道是女儿?”
乔重歌看着他希望的目光,那张遗书上的一字一句都烙印在他心里,永不磨灭。他怎么会知道是不是女儿?他何曾与文简素相识十年,又何尝在江南行舟上听过文简素的告白,不过是因为,那都是文简素的希望,期许,是临终时最后的念想。他怎么不想这些一一实现,让文简素永远都和他初遇的那次演讲时一样,光彩耀眼,明媚灿烂,熠熠生辉,永远不要再那么痛苦。
“我不知道,”乔重歌将他眼中的星光拭去,“但我想学长一定想要女儿,所以我也希望是女儿,她一定会很漂亮。”
在岛上的日子悠闲轻松,愉悦自然,即享受了先进科技带来的种种便利,又可以随时随地地如原始的野人般干柴烈火,不知是月份见长还是太过自在,文简素一向清瘦的脸都变得有些圆润了,白里透红,娇嫩明亮,洋溢着身心的健康。若不是手腕上残存的被手链掩盖住的疤痕,哪里可以看得出他在两个月前,曾经崩溃到含恨自尽?爱人如养花,被爱会拼命长出血肉,大抵应是如此。
或许有些自私,乔重歌欺骗了他许多事。包括莫建军的死亡。对于这位岳丈,他实在难以评说,他在29岁时患了病,便影响了文简素二十多年,以至于让文简素害怕到不敢活至二十九岁。可他又会在酗酒醉驾,神志不清的时候,竭力看了儿子最后一面,拼尽全力战胜生理的本能让文简素活了下来。
而对于文英,文简素在这世上唯一的血亲,乔重歌也打算尽力让她和文简素不要见面。毕竟文简素每一次失控懊恼,伤心欲绝,都来自于这位母亲,她在莫建军死后,花费十多年时间,把他如此美好的学长变得一遍遍怀疑自己不正常,最终承受不了割腕自杀。
他的学长,他的爱人,应该一直都如现在这样,平安顺遂,长乐无央。二十九岁之前的过往种种痛苦不堪,就随着他失去的记忆一起消散吧。
“宝,明天岛上会来一位客人。”
是夜,屋内还氤氲着令人脸红心跳的淫靡之气,文简素双眼哭得像蜜桃般红肿妩媚,瑟缩着痉挛的大腿,将一股一股的白浆从腿间挤压流出,懒怠地依偎在男人怀里,胸口被欺负得不成样子的乳包随着大口大口的呼吸不断颤抖,嘴里咕哝着:“不是说,明天就要走了吗?怎么还要待客?”
他不认识乔重歌的亲朋好友,生意伙伴,又身子沉笨,一点也不想会见。
“是很重要的客人,你一定要见的。”
“好吧……啊……别再咬了……呜……”
次日清晨,文简素带着浑身红印与情爱痕迹,懒懒地从床上坐起来,酥软的身子娇贵的不得了,要乔重歌一件一件给他换好衣服,洗漱完了,才不情愿道:“那客人什么时候来啊?”
“你想它什么时候来呢?”
“我不想他来。”
“那可不行,它现在就在门外呢。”
乔重歌把他拉到门前,佣人拉开精美华丽的大门,一只穿着宠物礼裙的小伯恩山犬乖巧地蹲在门口,大大的脚掌和肥嘟嘟的小屁股占了好大一块地毯,脖子上挂着一个红绒礼盒,歪着头看突然出现在面前的两个人,似乎要记住它的主人。
“小狗!这是我们今天的客人吗?好乖,好可爱!”
文简素惊喜万分,乔重歌还没拦住,就急不可耐地弯下腰把小伯恩山犬抱在了怀里,声音都变得格外温柔,哄孩子似的:“乖宝宝,好宝宝,还怪有礼貌呢,第一次来,还带了礼物,我来瞧瞧是什么?”
乔重歌怕狗太重压得他会腰疼,忙夺了过去。文简素打开盒子,一枚光芒四射无比闪耀的钻戒静静的躺在里面,他看到的那一刻,脑中忽然走马灯似的闪过片片回忆,喃喃自语:“我似乎见过。”
“自然见过的,”乔重歌放下狗,把戒指戴到他的食指上,“是我送你的,你当时脾气别扭,不肯收下,如今小狗捡回来,你该要了吧。”
“是用来订婚的吗?”
乔重歌不禁笑了:“订婚这么寒酸吗?我还要用一个小狗找回来的旧戒求婚,我倒也没有那么穷吧,再说,这枚还不够珍贵呢。”
“只要是你送我的,我都觉得珍贵。不管是这枚戒指,这次旅行,这条狗,还是以前我忘了的事情,我都觉得很珍贵。”
乔筠生与何筱第二次见文简素,已经不像之前那样抗拒了。毕竟这位“儿媳”肚子都已经显了,儿子又喜欢得简直可以用狂热来形容,他们也无话可说。
回明河时,文简素坐在车上,一下下抚摸小伯恩山犬的头,叹了口气。
“怎么了?是我父母让你不开心了吗?”
文简素摇了摇头:“不是,我原本想给小狗叫小乔的,她这么漂亮可爱,结果被你占了。”
乔重歌怔了怔,没有说话。文简素又重新打起精神,托着小狗的前爪把它抱起来,说:“那就叫大乔吧,和你爸一个姓,好不好呀?”
“汪!汪汪!”
乔重歌干咳了两声,笑道:“这可不行,如果我父母知道,又该惹气了。”
“这又怎么了?”
“我哥哥,他们是常打趣说是大乔的。不过他们是从不这样叫他,你不知道也没什么,他有正经的名字,我父母取的,叫乔戈,他们就叫他乔戈,只是夭折的早,他们没机会叫他,也会常提乔戈。大乔小乔这种单薄的称谓,是不能唤乔戈的,但我们的小狗也千万不能叫大乔。”
乔重歌轻靠在他身上,淡淡道:“我父母说,因为乔戈想要个妹妹,所以便有了我。他们常讲,乔戈如何如何百般聪慧,乖巧懂事。若是乔戈还在,如何如何,总之,我如何都比不得我哥哥罢了,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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