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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忘性是很大的,尤其是在面对各种各样新鲜事物的时候。所以小汤姆在面对对角巷玲琅满目的店面,与各式各样奇异的商品时,很快就忘记了在奥利凡德时的不愉快,以及布拉斯丁所说的他还听不懂的话。

虽然小汤姆对对角巷的一切都很好奇,但他却尽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不让自己像其他孩子那样把脸贴在橱窗上兴奋得大喊大叫。

布拉斯丁认为这是非常不错的表现,隐藏自己的情绪是十分好用的生活技能,如果小汤姆能连眼神里的兴奋神色也一并隐去,就更加完美了。不过介于小汤姆才11岁,而且没有受到过专门的训练,这样的表现已经是很值得称赞的了。

“哇哦,汤姆,快看——”布拉斯丁趴在一家商店的橱窗上招呼着小汤姆,他的表现让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天真的孩子。

小汤姆抬头看了看商店的吊牌,那上面写着:蹦跳嬉闹魔法笑话商店。

这是一家贩卖恶作剧产品的商店,非常受小孩子的欢迎。小汤姆被布拉斯丁拉进店里逛了一圈,当然他们什么都没买。

其实布拉斯丁更想逛的是魔药店和书店,不过显然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样的选择有些“特别”。所以他只能一家一家逛过去,好让自己看起来只是一个正常的好奇宝宝。

布拉斯丁前世所在的世界,是没有魔药一说的,所有的药剂都是通过炼金术获得dnf里的炼金术师只会制作药剂与结晶,但显然这个世界的炼金术并不被用来制作药剂。

布拉斯丁在前世学过简单的炼金术,并且掌握得还算不错——因为炼金术与魔法天赋无关——但是高级炼金术所需要的昂贵材料是布拉斯丁无力购买的,所以他的炼金术一直无法得到精进。

布拉斯丁现在迫切希望去一趟书店,摄取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同时也迫切希望去一趟魔药店,看看自己炼金术需要的材料这里是否有卖……

经过了将近一个小时的闲逛,布拉斯丁和小汤姆来到了一栋显眼的白色建筑前,它鹤立鸡群,高高耸立在周围店铺之上。亮闪闪的青铜大门旁,站着个穿一身猩红镶金制服的身影——矮小的个头,稀松的毛发,蝙蝠一样的大耳朵和占据了脸部近乎三分之一的大鼻子——哥布林?

布拉斯丁呼吸一窒,哥布林是他前世所在世界的常见魔法生物,它们通常群居,喜欢围殴落单的生物,杂食——它们什么都吃,蔬菜水果,腐肉活人——但它们绝对不会仪表堂堂地穿着制服,哪怕是和召唤师签约的哥布林,也是一副邋遢像。

布拉斯丁之前和邓布利多一起逛对角巷的时候,并没有特别注意这栋显眼的白色建筑,邓布利多曾提起过它是魔法世界唯一的银行,但因为布拉斯丁短时间内不可能和银行打交道的关系,所以没有特别关注。

“古灵阁。”小汤姆念出了这栋显眼的白色建筑的名字。

“魔法世界唯一的银行,”布拉斯丁接口,当时邓布利多是这么说的,他还说——“由妖精开设,妖精是非常贪婪的生物,它们和巨龙一样喜欢财宝。”

“总有一天我会在这里拥有属于自己的账户。”小汤姆目光坚定地看着古灵阁亮闪闪的青铜大门说:“我会是这里的贵客,它们必须向我鞠躬。”

“是的,会有那么一天的。”布拉斯丁微笑道。有野心总是好的,不是吗?

布拉斯丁和小汤姆一路向破釜酒吧的方向逛,他们去了魁地奇精品店、咿啦猫头鹰商店、神奇动物园宠物商店和药材商店。至于服装商店和食品商店,他们都非常默契的选择了无视——兜里没钱去逛这两种类型的商店无疑是精神上的自虐。

这里贩卖的药材,大部分都是布拉斯丁没有见过的,但是布拉斯丁并没有钱购买它们回去研究药性,所以只能像是逛其他商店那样,把店里逛了一圈便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当然,依依不舍是不会表现出来的。

布拉斯丁和小汤姆是最后才去丽痕书店的,丽痕书店并不是离破釜酒吧最近的商店,它靠近弗洛林冷饮店。之所以选择最后折回,是因为布拉斯丁和小汤姆都打算在这里到吃晚饭的时间——他们在麻瓜世界也经常这么干。

布拉斯丁不知道小汤姆在丽痕书店都看了些什么书,但他自己选择的却是很少有人问津的魔法史类书籍,他认为了解一个世界的基本是了解那个世界的历史。

现在的时间是1938年,不管是魔法世界的魔法还是麻瓜世界的科技都十分落后——与布拉斯丁前世所在的世界相比——

这个世界的巫师很少能在不念咒语、不使用魔杖的情况下释放魔法;这个世界的白魔法治愈效果不明显,黑魔法攻击效果不明显;这个世界的魔法更偏向于日常生活,攻击与防御的效果均差强人意——于布拉斯的而言——这个世界对属性魔法的探究与对武器品级的分类一样模糊;这个世界的炼金术更像是锻造,且近乎绝迹;这个世界的巫师体质普遍偏差,有他们挥动魔杖念咒语的时间,就足够一个格斗高手打趴他们几个来回……

这个世界的麻瓜科技落后,没有电脑、没有卫星、没有手机通讯靠写信和发电报,没有有效的即时通讯,没有大规模的强杀伤性武器……

魔法与科技的落后有利有弊,布拉斯丁属于随遇而安的类型,并不纠结时代发展的问题。但更多的了解这个世界,并跟上时代的步伐,才能更好的“活”下去。

布拉斯丁和小汤姆离开丽痕书店时已经是傍晚了,他们并肩向破釜酒吧走去,小声的谈论着在丽痕书店的书籍。

突然,布拉斯丁停止了说话,因为他看见了一个身穿军装的金发青年,站在破釜酒吧可以变成拱道的墙边。那个男人穿着笔挺的军装,巫师袍被当作斗篷随意披在肩上,他与对角巷是那么的格格不入,但路过的人却像是看不见他一样

布拉斯丁突然想起了邓布利多对自己的手推车施展过的咒语——忽略咒。那个被路人无视的男人,是因为身上有忽略咒的关系吗?如果是,为什么自己看得见他?

金发青年敏锐地察觉到了布拉斯丁的视线,转过头来与之对视。男人的眼神锐利得有如鹰准,嘴角挂着冰冷而公式化的笑。二者结合的表情本应该是让人打从心底产生厌恶的轻蔑,但它在男人的脸上却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就好像高高在上的王者,理应俯视他的子民。

金发青年戴着白手套的手上并没有拿魔杖,他单手叉腰,另一只手很随意地垂在身侧。布拉斯丁注意到男人的腰间挂有枪套,漆黑铮亮的枪柄毫不掩饰地暴露在枪套外。

这时布拉斯丁和小汤姆已经到达了破釜酒吧的拱道墙前,小汤姆像是完全没有看见金发青年一般径自用魔杖敲开了墙面。

布拉斯丁警惕地跟在小汤姆身后,他尽量装作看不见金发青年,并尽量放松身体使自己看起来自然些。但他的双手中却在慢慢凝聚着元素球,以防金发男子突然发动攻击。

“gutentag!德语:你好”金发青年突然开口,说的却是布拉斯丁听不懂的语言。

布拉斯丁佯装没有听到,走进了破釜酒吧的拱道。在拱道完全闭合前,金发青年又用英语说:“你警惕我的枪,这很好。”

“……”布拉斯丁沉默,直到拱道完全关闭。

“布拉布拉斯丁的昵称,你怎么了?”本来已经进入破釜酒吧的小汤姆,见布拉斯丁驻足在拱道墙前,又再次折返。

“不,没什么。”布拉斯丁摇了摇头,上前拉住小汤姆的手,匆匆离开了破釜酒吧。

拱道的另一边,金发青年勾起嘴角,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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