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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喉结滚动,手指紧握,幸福而痛苦的享受着陌生又熟悉的温存。

他想要说些什么,又想起她讨厌轻飘飘的承诺,也讨厌他提到小时候的事情。他的世界从来都是围绕着宋伶一个人,除了这些,他找不到任何有趣的事情可以说。所以他选择沉默,并在心里许下对她的承诺。

就算再辛苦也没关系,就算他是男人而宋伶才是女人也无所谓,他一辈子养着她,照顾她,保护她,绝对不会让她从自己身边溜走。不会像断掉的绳子,也不会像破烂不堪沾满雨水的棉被。

“秋时,我带你去买件新的衣服吧。”

“我弄脏您的衣服,您生气了吗?我会,洗干净。”

“你……怎么会这样想呢?”

“男人的身上脏,不能穿女人的衣服,会弄脏它们,应该要给妻主买新的衣服才对,现在买不了好看的,妻主,我会拿钱过来,你不要生气……”

她贴近他,几乎是完全窝在他的怀里面,他的骨头很硬,一点也不软和,不过倒是很温暖。

她轻嗅着他的身体,没注意到刚才鼻子贴的地方正好是胸口,她很耐心的告诉他:“你的身上没有奇怪的味道,你刚刚洗过澡,你的身体很干净,不会弄脏衣服,也不需要拿钱来为我买新衣服。你听见了吗,秋时?”

“嗯……”

男人的声音夹了几分隐忍与哽咽,宋伶抱紧了他,拍打着他的后背:“你是干净的,你不脏。”

不,会弄脏的,再这样贴近下去,往他的胸口吹气,迟早,会弄脏的。对不起,妻主大人。

这两天都是阴雨天,没办法收割,秋时也难得得了清闲,正好能趁着这个时机去县城给他买件新的衣服。

秋时早早起来,煮了适合病人食用的清淡白粥。又给鸡圈里的公鸡们准备了和好的米糠,他喂食时,公鸡们咯咯哒哒凑过来,其中有一只胆大的直接把脑袋贴到了秋时的手背上。

这些公鸡和它们的饲养人很亲近,秋时用手背碰了碰公鸡鲜艳的翎羽。它们也算是这个家的大功臣了,他们经济窘迫,全靠公鸡们下蛋给妻主补充营养,她蜡黄的小脸终于有了点气色。

鸡蛋不用拿出去卖的话,不久就可以存够满满一篮子,到时候就可以腌咸蛋。他腌鸡蛋的水平一向很好,能把盐分和时间把握的恰到好处,金黄流油的蛋黄和不咸不淡的蛋白,是佐粥的良配。

不知道到时候妻主会不会和小时候一样,趁着婆公不注意,把不爱吃的咸蛋白都挑到他的碗里来,眨巴着眼示意他不要声张,然后在看到他点头后露出得逞的笑来。他当然不会声张,他愿意解决妻主不爱吃的东西,但是如果他主动挑过来的话,就不能看到妻主可爱的小动作了。

一起吃了早饭,秋时有些忐忑地跟着妻主出门了。说实话,自从来到宋家,他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隔壁乡镇,或者隔壁乡镇的隔壁,一般都是过去那边捡废品或者给人干活。

那个时候,婆公带着小小的妻主去县城赶集,他负责留在家里看家,准备好一家人的午饭。那时候宋伶还很黏他,她每次都会偷偷给他带一份小礼物,有时是小巧好用的发绳,有时是甜甜的糖果,如果什么都带不回来,她就会亲他一下,软软地叫他一声秋时哥哥。

少年秋时拢起袖口,藏起被锅沿烫伤的手指,半蹲下来与她平视,用完好的那只手摸她的脑袋,微笑着回应她:“嗯,小伶真乖。”

他的小伶真的很乖,她踮起脚尖抓住他的手指,轻轻地给他吹被烫红的手指,他蹲下来看她,她眼泪汪汪地向他承诺:“爹爹说你要看家,不和我们一起去,秋时哥哥,等我长大了,我带着你去。”

“小伶,我留在家里等着就好,无论多久,我都会等小伶回家。”

宋伶小小的身影走在前面,十年过去了,那个说要长得比他还高来保护他的女孩,至今也没能实现她的期待,反倒是他自己长得瘦长单薄不讨喜,比很多女性都要高。

她长大了,她兑现了她的诺言,带他一齐去县城,给他买新的衣服,好好对待他。只是她早已忘记,这里才是她的家,而枕边之人,正是苦苦等待了她十年的等妻郎。

她喜欢吃微苦的杏叶菜,端坐时喜欢把右手放在左手上方,牵手时喜欢用小指勾人,睡觉时喜欢把腿放在他的腿上,还总是喜欢摸小动物的脑袋,也喜欢让他蹲下来摸他的脑袋。

最重要的是,她让他重新升起了难耐的欲望,并且被压制无法反抗的顺从,而是真正发自内心的渴望。

就在去年,这具身体即将成年的时候,他被强占了身子,失去了苦守二十六年的清白。他该早点想到的,如果是他的小伶,一定不会做出那种事,而且就算她真的那么做了,他也会满怀欣喜地承受,而不去恶心到想吐。

他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所以这一次,他绝对不会再认错了。不知道经历了什么,她好像改变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变,但有一点他可以确认,眼前的人就是宋伶,是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

“秋时,那件蓝色的看起来很适合你,要去试试吗?”

秋时抓住了准备要进门去的宋伶,冲着她摇了摇头,指着旁边的一家裁缝店。成衣的价格比较高,而且成衣店的男款并不多,像妻主刚才值的那一件其实是女款,他们这边的男人,一般都是买布料自己回去做。

“妻主,这块嫩黄色的布料,很好看。”

这块布料价格合适,手感柔软,最重要的是它的颜色嫩黄带绿,仿若雨后春芽,正适合小伶这样的年轻女孩,在帮工回来之后连夜赶工,应该天就可以给妻主穿上厚实的新裙子了。

“你喜欢这样的吗?”

“嗯,我喜欢。”

宋玲思索。思索过后,为自己刚才的想法深感愧疚,她是觉得深蓝色成熟稳重,更适合秋时的气质,但是喜欢不才是最重要的吗。

“买!”

宋伶豪气挥手,引来众人侧目。打包时听见旁人议论说她是个宠夫的小姐儿,做她的男人如何幸福之类,宋伶羞愧难当,感觉脸都要丢尽了。这些钱都是秋时赚的,她只是负责管钱,怎么功劳都成了她的了。

看秋时,他红着脸微笑看她,明显是也听见了那些声音。拜托,你争争气啊,不要就这么认同了好吗。

小妻夫买完布料,打算到弹棉花的地方添置一床新被子,谁料必经之路被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怕被人群冲散,宋伶只好拉着秋时的手往里挤。宋伶个子小,秋时单薄纤瘦,没一会儿就挤到了内圈,往里一看,竟是一场快要散场的家庭伦理剧——

头发花白的中年男人衣服被撕掉一半,袒露着半只比之女人毫不逊色的雪白乳房,露出的半只乳房顶部覆盖着大片深沉的乳晕,一颗饱涨肥润的深色乳头紧接着地面,乳孔不知廉耻地开合着,洇湿了干燥的石板路。

他的肚子上盖着松软的赘肉,带着裂纹的肚皮还略有些不真诚的鼓胀,这分明是个刚生产不久,尚处于哺乳期的男人。看他乳房的大小,至少抚育了三个孩子,不过除掉花白的头发,他看起来顶多四十出头。

宋伶自然不知道这些,不过周围的看客议论纷纷,再不懂也该懂了。尚未从看到男人会泌乳的乳房的震惊中缓过来,就看到秋时发白的脸色,想必是借由男人的遭遇联想到了自己,再看她时,眼中的笑意竟化为一片凄苦。

花白头发的大奶男人跪趴在地上,试图靠往前爬行来阻止自己的另一半衣服不被一旁高大壮硕的女人撕掉,这样的反抗得到了负面的效果,反而使得自己最后一丝尊严也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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