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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一般悠哉。

她笑着把水泼到他的身上,弄湿了衣物,湿衣紧贴着身体,展现出胯间巨硕耻物的轮廓来。或许真像公公说的那样,他就是个淫贱的骚蹄子,明明还是处子之身,却有着和熟夫一样的性器,只好穿上宽松的裤子来遮掩一二。

最令人伤心的是,她在扒开他的裤子之后,狠狠捏了一把他的性器,她当时只说了两个字:“荡夫。”

随后就是一个结实的巴掌,“是不是自己偷偷玩过?”

“不是的……奴一直,”

她已经认定了他是个守不住处子之身,喜欢玩弄自己的荡夫,手腕上的守宫砂,只不过能证明他的淫根没被别的女人吸含过罢了。

男人的初夜是一场苦痛的羞辱与凌虐,他甚至没能完整说出早已准备好了的那句话。他一直在等她长大,等待着献出干净的身体,与她行天地之礼,拜母父之恩,合妻夫之欢,成为她名正言顺的夫郎。

“我说,水已经接好了,你也去洗洗呗。”

眼见着说了三遍他都没反应,宋伶犯起了愁。虽然他温柔又可怜,但是他不爱洗澡哎,这个家里就这么一张床,他又不洗澡……

余光瞟到男人微红的眼,宋伶呼吸一滞,她自认已经语气很温和了,怎么还是把人说哭了。唉,算了,不洗就不洗吧,他开心就好,她的睡眠体验不重要,反正床单和被子也都是脏的,床伴洗不洗澡也差不到哪里去,她一点都不会在意。分明是在意到不行吧

“给我……吗?”

他这幅难以置信的模样,和家里的小妹妹还真是有点像。叔父和叔母生了孩子没时间养,每年给她爸妈一笔钱,让宋椒借住在她家里。这孩子从小就呆呆的,一副软软糯糯任揉捏的模样,总让人担心她会不会被坏人欺负。

叔父叔母甚少关心宋椒的事情,自己的父母更是一言难尽,宋椒不爱说话也没有什么朋友,她总是一个人坐在阴影里,像一只沮丧的小老鼠。宋伶第一次给她带小挂坠时,她脸上的表情就是这样,连说的话都和男人一模一样。

“嗯,对,就是特意给你准备的,”为了让他乖乖去洗澡,宋伶摊开手掌,给男人看自己手指上的压痕:“你看,都压红了。”

男人的脸又红又白,红的是妻主特意为自己准备了热水,白的是想到她毫不温柔的欢爱方式,一言不合就拳打脚踢,还喜欢抽打他的囊袋和阳根,每每折腾得他又疼又惧,苦不堪言。

男人乖乖前往偏房擦洗,里里外外擦净后,裹着清洗完未干的破旧灰衣,回到了床前。

伤痕累累的躯体和红肿破损的性器表明男人正遭受无尽的暴力与虐待,畏惧的眼神和熟练的脱衣动作则表明了他在家中可悲的地位。他是家里的下人,一个供妻主随时取乐的下人,只要她有需要,他就要拉开裤子,张开大腿,任由她玩弄取用。

自从成为她的人,他的所有内裤就都被扔掉了,只是为了一拉开裤子就能伺候妻主。他的性器可以很快挺立起来,被含住吸纳吞吐完,他的产穴也会是湿湿的,但是妻主从来都不管他的产穴,也不让他自己碰那个地方。

那是排污血和生孩子的地方,女人一般都不爱碰,只有在男人快生孩子时才会用手指玉势等帮忙扩张,以确保男人能顺利诞下胎儿。

一般男子十六七岁就产下头胎,产穴自然也被开拓,而他今年二十七岁,还没怀上孩子,产穴仍然紧闭,他只知道这里可以排污血和生娃娃,连里面具体是个什么样都不知道。

看着男人干瘦佝偻的身体和身下发育良好的硕大性器这是可以说的吗,宋伶没忍住叹了口气,然后吹灭蜡烛,把人拉到床边,为他盖上了被子。

他老老实实躺平,光着身子躺在晒过的被褥里,一动也不敢动。

“睡吧,今天太累了。明天衣服干透了再出门,你可不要也生病了。”

她真的累坏了,交代好重要的事,说完没多久就睡着了。男人伸出手,小心翼翼帮她掖好被角,倦意袭来,他也闭上了眼睛。希望妻主明天醒来后不要变回去,不要当着别人的面打骂他,也不要总是不顾自己身体做出一些任性过头的事情。

他已经不再是满脑子粉红泡泡,憧憬不切实际所谓浪漫的少年,他不奢求婚礼喜宴,也不贪图锦衣玉食,只要妻主不再自暴自弃,他就会一直陪着她努力活下去。

虽然他们现在什么都没有,只剩下三间婆公留下的瓦房。但是只要妻主不再挥霍无度,也不要总是把他打得爬不起来,他多去找些谋生的活计,往后的日子总不会太难过的。

粘稠的杂粮粥暖融融的,被子也有阳光的味道,小妻主侧躺在他的身边,睡颜恬静,大概是做了个好梦。时值夏末,她的手指却是一片冰凉,他小心翼翼包住她的手,隔着床单用粗糙大手捂热她的手掌。

“妻主,妻主……”

他反反复复念着这两个字,虽然声音很轻,但还是扰醒了宋伶的美梦。不知道他在发什么癫,分明白天看着挺温顺胆小的,怎么晚上这么主动,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又是脱衣服又是偷偷握她的手,还自己美滋滋搁那念叨。

她抬起手想拨开他的手掌,男人却下意识缩起了脖子,宋伶愣住,悬空的手转变既定方向,改为摸他的脑袋:“没人和你抢,赶紧睡觉。”

“嗯,我睡。”

宋伶沉默,翻了个身,又翻了个身,男人还是没有要睡的意思,她低声问:“还有什么要说事吗?”

男人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哽咽着开了口:“妻主,马上就到秋收了,我会好好干活,多赚点钱回来给你,你能不能……一直像今天这样?”

“好,好。”宋伶困死了,她只想睡觉。

“嗯,我一定会……”

宋伶不想听男人的承诺,又伸手摸了一把他的脑袋:“乖~”

那边没有声音了,宋伶收回手,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刚刚答应了些什么,她只知道她终于可以安安静静睡觉了。

夏末秋至,正是早稻丰收之时。

这些日子男人总是一大早就出门,临走前还煮好足够宋伶吃一整天的菜粥,然后在红日西沉后踏月而归,按照承诺的那样带回帮人收谷割稻赚的钱来。不多,每天也就二三十块钱,但对这个穷困潦倒的家庭来说也算是一笔相对可观的收入。

这是个类似华国近现代时期的时代,科学以及机械发展并不很先进,只有村里富户家里有电灯,至于自行车这种代步工具,整个村子只有村长家的独生女有一辆,还是几年前娶正夫时添置的。

宋伶被迫在家安分养病时,曾看过村长家女儿赵贤才骑着自行车从他们家门口路过一次。赵贤才流氓一般对着破败不堪的木门吹了声口哨,瞧见从门口出来的是宋伶后,吐了口唾沫,道了声晦气,蹬上她那辆风光的脚踏车一溜烟润了。

这世界对于男性的轻视与偏见,正是过去的宋伶所能感同身受的。妻主无能,而夫郎贤淑清秀,这样的男人,正是所谓风流浪女所喜爱欺辱的对象。

然而对于宋伶来说,拖着这幅虚弱不堪的身体,能做的最有用的事情就是好好修养,就算现在冲出去和村长女儿大吵一架,也只是平白添乱而已。

锅里热着掺了白米的杂粮菜粥,男人在里面加了蔬菜和肉丁,又往里面卧了个洗净的鸡蛋,不仅易于消化还能补充营养,周到妥帖让人挑不出错来。只可惜,他是个足够合格的夫郎,而他的妻主却是个不懂得珍惜的小混蛋。

令人郁闷的是,她现在被困在这个小混蛋风吹就倒的身体里,好像和它严丝合缝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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