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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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眨了一下眼睛,平静地、撕心裂肺地问,轻声细语:“阿瓦,你到底爱不爱我?你是不是不爱我,也不爱哥哥,只爱月升?”
代勒闭上嘴,他抬起头,神情罕见地有些茫然,在不知看向何方的沉默中,一滴眼泪从他干涩的眼睛里淌出来。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他把小云的手抓得那样紧。她不仅是他的女儿,她是他复仇的希望,是他未绸的雄心,是恩和做的梦,是乌尼格日勒流下的血。他把她抓得那样紧,她不仅仅是他的女儿,她是有关未来的一切。
他捧住他女儿的脸,仿佛用尽全身的力气与精力,“小妹,你和阿勒吉是我、我们这辈子有的最好的东西。”说出这句话的一瞬间,他才意识到自己没有撒谎,这句话是真实的,真实得令他也惊讶、心酸。
“……哥哥是傻的,我杀了阿玛。”小云低声哭泣。
“不,阿勒吉给我带来了梦,你给我带来了希望。你们就是月升。”他注视着女儿的眼睛,“你就是月升的未来,我希望你们的幸福能妆点月升的未来。”
小云搂住他的脖子,把脸埋在他的胸口,“其实我知道我是肯定要和哥哥成婚的。但我不想为了王位跟他结婚,我想挑一个天气好的日子嫁给他,哥哥喜欢骑马,我可以骑上天格斯最漂亮的战马去接他。”
“嗯,挑一个夏天晚上,月亮初升的时候,原野上都是花,当初我娶你阿玛,就是踏着月光去找她。”代勒帮她擦掉脸上的泪渍。
“我觉得他们不会听你的话的,如果你真的死了,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遵守约定?”小云紧紧地依偎在父亲的怀抱里,“所以你不要死,阿瓦。”
“因为他们会恐惧,妹妹。恐惧是人脖颈上的绳索。你要学会不要恐惧,做那个拉动绳索的力量。”代勒教导她。
“可我不喜欢绳索,我喜欢花。”小云皱起鼻子,神情里一片孩童的天真。
代勒笑了,他并不纠正女儿的单纯,也许以后她真的能让花比绳索更有用呢?
“好的,在那之前再跟我学学怎么拉绳子吧。”代勒亲亲女儿的额发。
弯月如缀。
毫无传召,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吓了垂手等候的侍女一跳。她急忙屏息凝神,多事之夜,王病得那样重,却没有强有力的继承者,即使处在深宫内潭水一般,也能感受到外界窥伺的目光。暴雨随时会落下,不知道会在哪片草原上形成河流。
月光下,她很快就看清,推门的是小公主。小公主虽然没有她哥哥那样摄人心魄的美貌,却也如珠如玉。王对她爱如珍宝,随时随地将她带在身边,马前膝上,不能稍离。可能是因为自幼丧母,跟着阿瓦在军队中长大,侍女总觉得这位小公主看上去虽然甜美乖巧,神情却不像个小孩,偶尔冷不丁与她对上眼,甚至有些吓人。
“备车,王要去城郊赏月。”小公主对周遭传达王命。
王的命令霎时间如火焰一般流淌进了萨拉奥冬的黑夜,灯火一盏接一盏地亮起,原本寂静如许的宫殿,四周都传来侍从急匆匆的脚步声。很快地,等候在宫外,为王的身体对月祈福的臣子们也听闻了这道命令。他们中大多数,都是忠于王座的股肱,他们并不为王突如其来的雅兴感到高兴,反而试图觐见劝阻。
上个冬天,王的身体忽然衰弱了下去,一整个冬天都缠绵在病榻上。外部的贵族屡屡上书请求进宫请安。一封一封言辞恳切涕泪交加的书信下,有的是狼子野心。王最终答应了一些人的请求,现在,这群野狼正围坐在金仓城之外,只等一个时机。即使有天格斯坐镇,也无法挡住他们眼中的绿光。他们已经等待了一个冬天又一个春天,夏天已然到来了,然而他们眼中的祭品居然还没死,反而有越活越长之势。臣子们担心,此刻出城,有可能会遇到意外。
然而王并没有见他们。他们眼睁睁地看着王的车架从宫殿深深浅浅的阴影与烛火中驶过。夜风吹过,露出小公主娇小的侧影,她看上去那样细弱年幼,惹人怜爱。
公主转过脸来,面无表情,金棕色的眼睛平直地扫过一个一个人头。公主的目光转瞬即逝,她脊背笔挺,冷漠地转向前方。
王深夜出城,轻装从简。以往他身体好时,甚至有只带单骑出城之事。今夜出行,除了一小队带刀护卫,并无其他车马。
星野垂阔,弯月如钩,车轮咯吱咯吱地转,马蹄铁践在土上发出脆响,护卫的佩刀与腰间的配饰撞在一起,随着马背耸动落下有节奏的声响。小云依偎在父亲身边,伸手摩挲抱在膝上的短刀。她抽出来,又合进去,刀刃银白如夜间溪流,在月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一开一合间,父亲突然伸手握住了她的手。
“小妹,心要静。”代勒按住她的手背。
小云的动作停了一下,她问:“如果他们来的不及时呢?或者是那些人来得太多?”
“打过仗你就知道,上战场前你可以有一百种方式,但上了战场,就只有一种:相信你的同伴,然后杀掉你对面的人。”
小云抬起眼睛,她明显在思考,有话想说,但又有顾虑。然而这种犹豫只持续了一瞬,小云严肃地问:“如果是我的判断错了呢?”她紧紧盯着代勒。
“那你就承担你的后果。”代勒朝后靠在椅背上,表情淡漠,“和我一样。”
闻言,小云的手一下子就紧紧地握住了刀柄,“那我不想失败。”她断然说。
“第一个来的人一定会是嘎哲。”小云放下刀,眉头紧皱,但信誓旦旦,“他最年轻,带来的人也最多。本来他就抢不过那群老人,看到机会,别人会犹豫,他却肯定会冲上来,因为再不冲上来,他自己都要压不住自己手底下的人了。”
代勒并不说话,但是从神态来看,他是赞同的,他一直对女儿对形势的判断力很自豪。
小云转了转眼睛,继续说:“所以我们当初同意他们来金仓觐见是对的。与其让他们在各自的领地虎视眈眈,不如让他们凑到手边滞留在城外,处于我们的监控之下。无首的群狼不过是野狗,野狗是没有耐心等待太久的,我们可以控制自己的时机。”
“不要放纵轻敌,小妹,永远都不要‘以为’自己成功了。”代勒抚了抚小云的额发,“我为你带了两位贴身侍女,有事的时候她们可以保护你,但你要记得抓紧手里的刀,不要滑下去了。”
“我知道,”小云握了握刀,“我会把它缠在手上的。”她顿了顿,又问,“阿瓦,你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我感觉……”代勒咳了两下,他的眉眼里都是病气,“很畅快!”却遥遥有金石之声。
郊外四野无声,早有侍从在路旁拉起帷幔设好火盆帐篷,月光幽微,王驾出行的灯火也只能照亮方圆几尺。这是一条贯穿月升全境的大路,雄心勃勃的少年从这里出征,却没见归人。王喜爱在路边眺望远方,在路旁建起了一人多高的了望台,站在台上可以望见很远。
马车停下,公主扶着王走下车驾,走入帷幔之中,绫罗遮蔽了他们的身形。
小云挽着父亲,随他在慢慢走上了望台,并不算长的路程,都让代勒的脸上出现了疲劳之色。他们父女两个彼此依靠在一起,静静的,谁都没有讲话。代勒望着无尽的大路的前方,眼瞳中的色彩渐渐地被月色接管了,他极力拒绝,却又无可拒绝地开始回忆起以前。
“小妹。”他突然唤。
“嗯?”
“来,给我看看你的刀锋利不锋利。”
小云把佩刀递过去,代勒拔出来,用指肚蹭了蹭,旋即一道血痕。他很满意,归刀入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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