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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骨头是千年的骨头成了精,一身的骨头架子不会散架之后,他就想找件“衣服”穿穿,便是所谓的死人的皮囊。小骨头是个好妖精,不会杀人夺尸,他就在各个坟场转悠找合适的刚死不久的新鲜尸体,可惜没找到。恰逢有那么一天,有人出殡,排场挺大,小骨头隔着老远就听到动静,躲在一旁等人潮散去,就把坟给掘了,开棺一看,里面躺着的少年尸首刚好可以拿来一用,年岁身量与他当初离世的时候差不多,用上以后再合适不过。小骨头就顶着这刚死不久的少年人身体去了山下的城镇招摇过市。这少年刚死,又是城里出了名的人物,小骨头一出现,别人全当他是诈尸,马上把这个消息通告给王府。

原来小骨头用的这个身体是王府里的小王爷。这小王爷虽然出身高贵,但是福薄,打从娘胎里出来就体弱多病,一直缠绵病榻,一副早夭之相,如果不是有着名贵药材的药汤子吊着命,活不过七岁,即使如此也是磕磕绊绊地活到十五就因为一场急病撒手人寰了。王府里的王妃听到这样的消息,赶到小骨头出现的地点,一看到自己的儿子竟然活生生站在自己面前,顾不得仪态,抱着小骨头是失声痛哭,然手把迷迷瞪瞪的小骨头拉回了王府,给王府里的大夫号过脉之后,纷纷都说小王爷身子骨虽然还是很差,但是有一股子的阳火在温养身子,假以时日能养回来的。其实这是因为小骨头接管了这副身体,妖力贯穿全身,滋养全身的脏器,自然看上去更像个活人,在别人眼里就是小王爷的病好了。王妃也不起疑,当自己多年的潜心礼佛,天可怜见,终于让她的孩子迈过那道坎。小骨头就在王府里住下了,他不通人事,好在小王爷早年因病也没得到过好的教育,现在一并得教给小骨头。

王妃当年是名满天下的美人,小骨头的皮相当然不差,早先是因为病,现在恢复了容貌,就被有心人惦记上了,是一个流窜的采花贼,这贼没见过小王爷,以为这是王府里藏着的女眷,半夜摸到了小骨头房里。小骨头有所察觉,在怎么看着好欺负,小骨头也是个妖怪,在他出手之前有人替他先收拾了,是一个穿着枣红官服的高大男人抓住那个采花贼。在把采花贼提走之前,男人多看了小骨头一样。王妃说这是府衙里的权捕头,武功高强,办事能力出众,幸亏有权捕头出手,不然小骨头可就招祸了,让小骨头备一份厚礼好好去谢谢对方。

小骨头听王妃的话准备好东西,去了权捕头的家,刚好碰上权捕头的同僚,同僚带着小骨头进了权捕头的家,迎面就是一只威风凌凌的大狼狗。小骨头是浑身的骨头,最怕狗了,以往还得防着野狗刨了他栖身的土坑,现在当面见到这么大的一只狗,当场吓蒙,同僚是个没眼力见的,说权捕头家的这只狗可厉害了,是狗中之王,皮毛摸上去是油光水滑的,要小骨头去摸,还带着小骨头的手放到了大狼狗的脖颈。同僚一放手,大狼狗转头就是一口,可把一行人都给吓坏了,赶紧从狗嘴里夺手,因为这是权捕头家的狗,同僚不好意思动手,连忙把小骨头送回王府。咬了人的大狼狗趴下身子,若有所思。

其实这条大狼狗就是权捕头本人,他是一只有着几百年道行的犬妖,为了报恩,给以前在衙门里当差的权老捕头当义子,后来子承父业也当了捕快。说到底他还是一只狗,狗鼻子,好腿脚,什么样的贼跟歹人能在他手里讨个好,由此得了个美名,那一日也是眼尖抓了那个采花贼,虽然顺利可他闻到一些妖气。小骨头是生面孔所以权捕头给记住,后来听说小王爷死而复生,小骨头就是小王爷他更是疑心大起,认为这是妖邪变成小王爷的模样,刚好在他解放天性化成原型遇到这人,拿嘴试试真伪,一口下去,血是温的,但带了尸气,底下的东西还咯了牙。能让他咬不动的大概只有专门修炼骨头的白骨精。

听老前辈说这白骨精比起一般的草木成精还要难得,这是死物,必须要有大量尸气跟怨气加身才有可能生出灵智,一般在万人坑与古战场会有几率诞生出一只白骨精,因为是在尸山血海里泡出来的,出世的白骨精大多怨气冲天,大肆杀戮,为祸一方。权捕头觉得传言不可尽信,他眼前的这只外表是白的,芯子也是不能再白了。借着贴身保护的名义,实际上是监视,权捕头一直跟着小骨头,把人吓得哆哆嗦嗦,脸也给吓白了,又因为小骨头男生女相,就像在吓小姑娘,权捕头也有点过意不去,问了一句,怕什么,小骨头就给回,怕你吃了我。权捕头玩笑性地说了一句,好啊,吃了你,把头变成狗头,作势要咬,小骨头扑通直接摔倒在地,小王爷的身子也不动了,背后摔出一副小骨架子,莹白如玉,不像骨头,倒像是玉雕成的。

权捕头把骨架拎到眼前,就剩骨头的手直往头上挡,极力做出一副我不好吃的样子,权捕头用牙齿轻轻叼住一小块骨头,还没咬,小骨头就抽抽过去了。权捕头把小骨头重新安到小王爷的身体里,跟他说,不要作恶,不然我就把你揪出来,一块一块地吃了你,小骨头忙不迭地点头,然后跑了。

权捕头威胁归威胁,他也看出来了,小骨头不会作恶,别让被人欺负他就算好的了。傻乎乎,捏呆呆,个子又小,生的也水灵,这种人应该是被保护起来的,权捕头渐渐从带头欺负变成以保护者自居,可在小骨头眼里是权捕头还是天敌跟凶恶的代名词,当然也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比他会做人。小骨头总是不能很好地掩饰自己非人的秉性,这一点权捕头也是看在眼里,刚好他侍奉的县老爷要赶去别地赴任,权捕头想带小骨头一起走。

权捕头告诉小骨头,再不走的话,等过了一段时间,他长不大的怪异样子会让其他人认为他是怪物,最好在他们生疑之前离开。小骨头阔别了他生活过的王府,跟权捕头一起远游,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会是最好的伙伴,前提是权捕头的磨牙瘾别上来。一旦瘾上来了,小骨头就得贡献出自己一截臂骨,权捕头磨牙的时候,他就给他揉毛,揉舒坦,露肚皮的时候,他才能把磨出两个窟窿眼的臂骨安回去了,这种程度养几天就能完好如初的。

果然他还是做不成一个人,学不来人那样狡诈,哄他工作。小骨头摇摇头,在某一天吃过权捕头给他做的吃食,在县衙后堂咬着笔杆子做他师爷的工作。

老蜜是只蜜蜂,雄性,喜好采蜜。大山里虽然遍布花卉,总有花期够不到的时候,那时是老蜜。秀才这次打点行装,上京,结果还是不中。回家之后,秀才心中那一点火苗子彻底熄灭了,本来就是饥寒交迫的状态,这回算是熬不过这个冬天了。在秀才呕出一大口血,昏死之际,县老爷搁这一天变成了人。

变出来的相貌是有凭依的,县老爷用的就是秀才的脸,不是他的面黄肌瘦,而是肤白如凝脂,目若朗星,光彩夺人,让拿着欠条过来土豪劣绅一个晃眼。呀哈,这穷书生原来是长这模样的,还要什么紫毫笔跟端砚,直接把人发卖了,能值老鼻子钱了。这乡绅就要动手,被人抓住手了。砚台紧跟着县老爷一起变成人,他只能用乡绅的脸了。别看这乡绅心思龌龊,欺男霸女,这模样长得是十分的周正英朗。要不是因为砚台的脸黑如锅底,乡绅准保能见到一张跟他如照镜子一般的脸,就是个头不足砚台,然后被砚台拧巴拧巴地扔出去了。

秀才这时还没死,看着两个精怪竟也不害怕,借着回光返照的最后一点时间,跟两个人说出自己的遗愿。他希望县老爷用自己的名,自己的脸去考取功名,这样也算是为自家的门楣争一点光。毕竟是当过自己主人的人的请求,县老爷答应了,秀才这就去了。两个人把秀才给葬了,踏上了赶考之路。

县老爷是书生打扮,砚台既是保镖也是书童,两个人在外面流浪了一段日子,在开放科举的当年参加考试,一举得中。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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