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酒筝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68章,[历史同人] 秦始皇能听到我的心声后,酒筝,成熟的小说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小部落的人在犹豫,水草就那么多,看养牛还是养羊比较划算,而他们商队带来的物资,除了羊毛外,还购买其他东西。
只是顺带帮大秦的人收购羊毛,并不是专门走一趟。
月氏,东胡,乌孙等地对于羊毛一事,没有多少兴奋,有就卖,没有就算了。
但是,对于大秦的其他新奇玩意儿,如香皂,镜子等,还是很好奇的。
曾经的匈奴之地,想迁移黔首过去并不容易,强行命令可以,但容易发生争执伤亡,大军的镇守,加上以雇佣式的养马养牛,徐徐图之。
并没有什么冥顽不顾觉得可以和平相处的官员,都能爬到咸阳朝堂中心了,要真善良怜悯,早在灭六国之战中被秦始皇给pass掉了。
在商议如何治理匈奴这块地时,的确争论不休,以今歌,扶苏为首的人获得胜利,不仅是为了管理占据那块地,还要以黔首意愿为主。
比如……
现在大秦还有很多奴隶,赢今歌又送了不少流民(无田无地无房屋)过去,占据的水草养牛养马特别合适,至于养羊?这不是还有其他部落嘛。
让匈奴之地成为大秦的畜牧场,除了耗费人力之外,资金也是庞大的。
秦始皇也不吝啬,大肆拨款,并以这些地方划分了郡县,还安排了官员过去。
第一批……就是咸阳学宫出来的学子!
本以为自己能够成为大秦官员,结果成为了匈奴之地的官员?被流放了??伤心得哭天喊地,那地方这么危险,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人杀了!
我不去。
不去不去!
结果,学宫老师说了,你们只是学习了两三年,不是去贫瘠之地就是去匈奴之地,如果将匈奴之地变成我大秦之地,未来几百年可能都不会出现匈奴攻打掠夺边疆黔首的惨事,乃大功一件!
用咸阳学宫的学子,有很多因素在里面。
人脉,财产等,他们将会带去一大批人和工艺技术,不管是驻扎还是临时居住,都能带来人气。
旧燕国之地位处边疆,接近东胡,出自旧燕国的学子纷纷举手报名!
能够从咸阳学宫出师的学子,经过两三年的学习与洗脑,早已经将自己当做大秦的人了。
再加上大秦真的将所有最新创造发明的工具与方法都传遍六国,灭六国统一天下结束战乱,是好事儿!只不过是他们燕国
(韩国,齐国……)的国君不行,贪官污吏横生。
是的,年轻的学子们总是意气风发,认为自己最为正义。
大秦也没有选择全部由来自燕国的学子担任,而是其他旧六国包括秦地的学子也有份儿。
匈奴之地的气候环境导致的逐水草而生,这一点他们也学过,不过没关系,事在人为。
就这样,一批又一批的人浩浩荡荡的前往匈奴之地,从建城,建工坊等诸多活儿要做。
有些准备去‘打工挣钱’的黔首,也是怀着挣了钱回来造房子养家糊口,没办法,华安公主的工坊能招收的人,相对于一整个郡县来说,实在是不少了。
秦始皇与赢今歌等人也知道,现在匈奴那边就是个吞金兽,但如果吞下了这块土地,那就功德无量(开疆扩土)了。
春耕过后,一种种高产的粮食种下,秦始皇又搞定了匈奴那块大石头,自然是将目光放在了南方。
南越之地!
大秦以长江以南沿海地带的各部落称之为‘越’,吴越,闽越,杨越等部落,其中南越指的是今广东大部2。
秦始皇在朝堂上提起了准备南征南越一事,引起了朝中臣子们的议论,大部分人都以赞同的姿态。
毕竟,开疆扩土是大秦军功授爵制度的上升途径,也是听说南越之地诸多犀角,象齿,翡翠,珠玑等,且粮食一年两熟甚至三熟。
那块肥沃的土地,单独的屹立在那里太孤单了,我们需要将它纳入我们大秦的疆域保护起来!
【南征南越?以屠睢为主将,赵佗为副将,那场大秦战争中最艰难激烈的一仗?50万秦军征战5年,伤亡30万,打得只剩5万,简直惨烈3。】
【可惜了,拖累了大秦,水土不服,疾病流行,不熟地形,粮道被断……啧,怎么就没让人先调查一下地形呢?】
“阿父,我反对,我认为现在南征南越的时机不够,我们位处南越的北方之远,气候环境截然不同,且南越之地瘴气多毒虫多,应调查过地形环境和缓解瘴气医药,才给予打算。”
赢今歌站出来反对之际,其他人一开始很是不满,有什么好反对的?
以前征战六国,也没这个问题,不是吗?
“准。”秦始皇听到了赢今歌的心声,顿时觉得不妥,还有……屠睢与赵佗也太废物了!必须换人!
五十万的秦军只剩五万?比征战六国还要惨烈?绝对不行。
扶苏诧异的抬眸看向了秦始皇,父王……这么容易就改变了心意吗?是因为今歌吗?
————————
我已经好努力的更新啦,各位宝宝能不能夸夸我啊!
多夸一点,我就更努力了!
啾咪
-
注1:英国人吉尔伯特首次将物体摩擦能吸附小物体的现象称为电源自百度资料
注2:先秦记载的‘越’源自引用百度百科
注3:南征南越引用百度百科资料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历史同人] 秦始皇能听到我的心声后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成熟的小说网只为原作者酒筝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酒筝并收藏[历史同人] 秦始皇能听到我的心声后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