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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匡胤的目光中,竟然带着少许的期待。刘旸沉吟了一会儿,心中计较着,淡定道:“国家自有法度,依律处置,总归是公平的!”
说着,抬眼轻笑着对赵匡胤道:“孤也知晓,荣公与故韩武宁侯,关系素来亲厚,近乎兄弟之谊!”
闻言,赵匡胤叹息一声,也把话说开了:“不瞒殿下,臣也恼怒此子妄为,触犯国法,恨不能执刑。然而,毕竟是子侄,若坐视其赴死,臣心不忍。”
赵匡胤这话,已经算是坦诚了。刘旸脑子里,则记着刘皇帝的叮嘱,想了想,道:“荣公在军中时,治兵甚严,军纪严明,因而士卒心悦臣服,原意追随死战。如今,子侄犯法,也当知国法森严才是啊!”
赵匡胤苦笑:“这也正是臣为难之处啊!韩家三郎虽然不肖,但仅剩这一点骨血……”
见赵匡胤这副模样,刘旸面上闪过一抹迟疑。这么些年来,赵匡胤对他这个太子,还是很恭敬的,也多有辅弼之处。稍加考虑,刘旸还是决定提醒一番:“荣公,此事,还当根据朝廷成法,不可擅加干涉啊!”
这话,让赵匡胤心头一紧,一下子就联想到了刘皇帝那边。拧着眉,思吟几许,认真地看着刘旸:“殿下,难道我那侄儿,就一点活命的希望都没有吗?”
刘旸默然,他并不能给他一个肯定的答案,而是说道:“此事,要先看洛阳府如何审断了!”
公堂之上
洛阳府衙,府尹、滦国公慕容彦超升堂问案,审问的自然就是昨日牡丹坊韩庆雄杀常侃案,闻讯围观的人也不少,不管是达官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想看看,慕容皇叔会如何审断此事。
作为西京首府,管辖着整个河洛地区,平日里事务也多,在刑名方面,慕容彦超实则是很少插手的,基本上是由衙署判官负责的。
不过此次,涉及到勋贵子弟间的杀人戕害,判官也拿不准了,故而上报给慕容彦超。而此事对慕容彦超来说,不算为难,却也麻烦。
慕容皇叔在推鞠断狱方面,实则是有些天分的,过去不管是在地方节度、开封府还是刑部任上,都是勘破案件的业绩。
不说为民请命吧,总归是依法办事,案件从来能够搞得清楚。因此,此次案件,对慕容彦超而言,实在称不上挑战,事情清清楚楚,调查取证也简单,最麻烦的,反而是如何判罚了。
有国法依凭,再加自己的身份,慕容皇叔是不怕得罪人的,但怕不怕,与做不做,是两个概念。于是,在昨夜的时候,慕容彦超就向刘皇帝递交了一份奏章,以此事向刘皇帝请示办法。
得到的,自然不是刘皇帝的温言细语。来自刘皇帝回应,简单而直接,一件小小的杀人案件,也要来打扰圣躬,并质问慕容彦超,为官多年,案件也处置了不少,如何判案,还需要别人教?
刘皇帝的回应,让慕容皇叔稍感郁闷,当然他也能体会到,皇帝并非针对他。不过,皮球又踢回了慕容彦超这边。
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引起事端的涉案者,不管是杀人的韩庆雄,还是被杀的常侃,慕容彦超都十分厌恶了。
这些膏粱子弟,干点什么事情不好,即便是打架斗殴,欺压良善,他说办就办了,处置起来也绝不会手软,偏偏闹出了人命。
依照大汉如今的法律,人命也是一条最基本的底线,民间矛盾冲突,只要闹出了人命,就是性质的升级改变,大事难以化了。
这么多年下来,民间涉及人命的案件,不算多,然而一旦上升到这种恶性结果,涉事人员也基本逃不脱一个死字,基本没有例外。
年过花甲的慕容皇叔,如今已然彻底褪变成为一个干瘦的小老头,不过,一顶嵌玉的官帽、一身朱紫的朝服衬托下,仍满是威严,令人不敢小视。
公堂外的吃瓜群众,被严格地拦在外边,粗略地瞄过几眼,能够看到一些比较熟悉的面孔。出了纯粹看热闹的人之外,剩下的多是与韩常两家有关系的人,两家之间,泾渭分明。而常家人多些,男女老少似乎都来了,并且各个穿着丧服,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默默地盯着公堂之上,不发声,却带来了实质的压力。
慕容彦超没怎么看堂外的“闲杂人等”,当然,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别扭的,这架势搞得他要徇私枉法一样。昨夜,常氏人曾求上衙门,希望能迎回常侃尸体,被慕容彦超以案件尚未了结而拒绝了。
此番升堂,慕容彦超也没有像过去审案那般,抽丝剥茧,细致盘问,甚至与嫌疑人斗智斗法。他只是当堂,把事情的经过流程式地问明并做通报,然后就看着两家的讼师辩论了……
于是,堂上的情形是这样的,两排衙役手执杀威棒,一身赭衣的韩庆雄,镣铐加身,失魂落魄地跪在那里。一身素服的常侃之父常德,作为原告,同样老实地跪着,只是丧子的悲伤流于表面,令人不忍。
两名讼师,各引法典,据事实,详过程,激烈舌辩争锋。二人都是在东京就闯出了名头的讼师,朝廷西迁至洛阳,自然也跟着到西京来谋发展。
这一场官司,对于两个人来说,都是一场难得的机遇,不只是因为同权贵们有了联系,也是展示自己法律能力,扩展业务,深入打入上层社会的一个契机。
这些年,大汉朝是呈现出一种全面发展的状态,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在进步,其中就包括讼师这门行当。
随着天下一统,南北汇流,大汉的商品经济已然彻底进入快车道,民间商民的交易往来也日趋频繁,而涉及到利益,就往往容易产生矛盾、冲突,而打官司往往是解决争端的最终也是最重要的途径。
市场在壮大,那相应的职业也就迎来了大发展。大汉的法律条文,此前就经过系统的简化整理,以利于理解推行,后来经删改、调整、增补,到如今,各项律例,已然十分完善了。
而完善,也代表着复杂。对当下的大汉百姓而言,可以说基本都是法盲,只有一些朴素的价值观念,除了对造反、杀人、偷盗、抢劫,诈骗、通奸这些情况有着基本的认知外,对其他方面,都是模糊乃至无知的。
哪怕是大汉的官员也一样,《刑统》是必修的,但是能深入钻研,熟悉汉律的官员,可就是不多。因此,不管是官府审判,还是民间诉讼,都需要一定专注于法律研究的人才辅助,在官府,就是刑名、监察、刀笔吏,在民间,就是讼师了。
讼师这个行当,古来有之,但经过上千年的发展,一直没有形成规模,直到当今大汉,呈现井喷。当然,这是也是社会、经济、政治综合发展,提供了其壮大的土壤。并且,还有刘皇帝的肯定与引导。
大汉的法典,确立多年了,并且不断扩大权威,公信力也越来越强,然而如何利用法典,却不是单纯依靠官员就行了的,讼师就是一个不错的补充。
就当下而言,讼师在民间的声誉并不好,普通百姓一般用不到,而其也主要的服务对象,也是针对一些有产、中产者。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无法避免勾结行贿、偷文换状、欺压恐吓等斑斑劣迹,但也不掩饰其积极意义。
只是,人们往往只看到那些劣迹恶行,而忽略其积极意义。尤其在如今大汉整体政治环境清明的情况下,讼师行业的爆发,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这也给一些不得志的文人,提供了一个发展就业的新方向,毕竟,大汉的官,也是越来越难当了,首先一个门槛,就在持续拔高中。
在很多人看来,这就是一群道德低下、虚化俗丽的人,勾结奸商,蝇营狗苟,完全是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
但是,哪怕名声并不怎么好,投身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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