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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地掰碎硬面包沾汤吃。一顿宾主尽欢的早饭吃完,剑士在心底给旅人打上了‘不知来历的有钱少爷’这个微妙的标签,所幸对方就算肯定出身不低,却并没有沾染上上层人那种惹人讨厌的傲慢,脾气也相当谦和温吞。再想到奈哲尔的天生神力,就让莱茵产生了一种绵羊披着白熊皮的错觉。
不,应该说反过来,明明是只熊,却有着过于散漫的食草动物的性格。
嘛,反正感觉都挺好相处的,有这么个雇主是好事。
青年安心地晃了晃搭起的脚尖。
然而两人结伴走出旅馆不过十步,他就选择收回这个结论。
“您的马呢?”剑士虽然仍面带笑容,但谁都能看出来他此刻并不高兴。
“?”奈哲尔疑惑地看看莱茵,“我没有马。”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对方似乎生气了,但他还是好好回答了问题,以免造成某些误解。
“老爷,您总不会打算靠两条腿走到白海吧?”青年吸了一口气,努力拿出自己面对团里那群纨绔子弟的耐心来和旅人交谈。
“是啊?”对方看上去竟然十分认真,“我跟商队一起走的时候,也一直步行的,别担心,你可以骑马没关系,我能跟上。”
莱茵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哑口无言,也不能说雇主的要求过分,就是他真的没见过离谱到这个程度的人,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才不得不向奈哲尔解释,“商队的前进速度其实并不快,因为要确保货物的缘故,不少护卫和仆从都是步行,而我们却得认真赶路,虽然您是带着增长见识的目的在旅行,但我的雇佣时间可只有两个月,您不会以为从国都到达白海的路程可以靠步行在一个月内结束吧?”
青年的意思十分明确,旅人自己独行的话想怎么来都行,他的时间却很珍贵,必须要在两个月内结束往返白海的旅行,回到赫尔拉特参加狩猎大会,绝对不会陪对方在路上靠步行慢慢耗。
其实说出上面那些话的时候,青年已经开始认真思考,旅人也许是个比贵族里不学无术的混蛋们还要夸张的笨蛋的可能性。
其实并未听出剑士言外之意的奈哲尔只是沉吟了一下,“……我能跑过马。”
他依然回答得十分认真。
可惜得到这个答案的莱茵只是用手掩面,一脸绝望并长长地叹了口气,仿佛放弃了什么,然后说道,“那真了不起,好了,看来出城前我们得先去一趟马行。”
旅人对此没有任何意见,哪怕名义上的仆从非常无礼地代替他这个主人做出了决定,因为实际上是奈哲尔有求于青年,虽然直接从无人监管的无光森林中穿行也没关系,但那样有违他进行旅行的根本目的,而想要在商路上前进,青年的陪伴是必须的。既然已经是既定的旅伴,那么自然也有了对行程提出意见的权利,哪怕只是短短的最后一段路程。而奈哲尔对旅伴向来十分宽容,光看花钱加入的商队敢做出让他全程步行的决定,就能明白旅人的性格温吞到了什么地步。
事后知晓了细节的莱茵只能感叹自己的先见之明。
这确实是个笨蛋,一点没错。
去马行并不是为了买马,就算雇主意外慷慨并且感觉是个好糊弄的傻瓜大少爷,剑士也没打算坑他,马匹价格过于昂贵,没必要直接购买,在信誉良好的本地人做担保的前提下,他们可以用租的。而作为担保人的莱茵也不担心奈哲尔会骑着马一去不回,毕竟白海上马匹毫无用处,刚好可以让返程的他顺路带回来。
站在街道旁边等人的奈哲尔十分有耐心,哪怕远处转轮塔上太阳女神乘坐的金马车快要攀上圣峰,他也还是一脸饶有兴趣地打量沿途路过的人们,偶尔会对没见过的打扮多看几眼,偶尔被路过商人们拉着的马车吸引视线。
“……我说老爷,街上就那么有趣吗?”不知何时,牵着两匹马的青年已经一脸无奈地站在了旅人身后。其实他已经说得相当委婉了,说得不好听一点,在莱茵看来,这位怎么看怎么像哪家贵族大少爷的雇主,站在街边兴致勃勃到处乱看的样子活像个刚进城的乡巴佬。
“是的,赫尔拉特比我想象中热闹很多,因为商队里总说北国人少,没什么客人之类的……”奈哲尔十分诚实地回答。
“……他们说的人少是指有钱人少。”青年有些尴尬地挠挠下巴,“奥勒维没什么值钱的营生,皮毛和猎兽的产出也就那样,北方的药材数量和品种都远远逊色于十万大山,也就矿石稍微有些价值,但真正值钱的矿藏都在无光森林深处,维护矿井的代价太高昂了,只能每年由骑士团护送铁匠和矿工们去进行小范围开采,打出来的武器防具也只够骑士团自己使用的,根本没有往外卖的富裕。”
对经常带着许多稀缺货物进入北国的商队来说,每年只有两三次机会进店里买东西的平民约等于不存在,富人和有钱的贵族才是他们的主顾,但这两类人在北地都不太多,前者单纯是因为北地贫瘠的产出,而后者……北地贵族祖先大多军伍出身,清廉节俭是美化的说法,简而言之就是大多都没什么经营头脑,虽然因为封地的缘故衣食无忧,但口袋里的银钱并不丰厚。
“是这样啊。”旅人并不是很关心地点了点头,然后将视线转向青年身后的两匹马,其中一匹非常高大俊俏,漆黑的毛皮像缎子一样光滑,垂下来的鬃毛和尾巴却是漂亮的银色,被整整齐齐梳理好并扎起了小辫,另一匹棕色的就要矮小一些,但仍比路上随处可见的驽马漂亮得多,皮毛的光泽很不错,同色的鬃毛被修剪得很短,但也相当整齐,看得出来同样是被精心养护的马。
“怎么样,玛拉很棒吧?但不会给你骑哦?毕竟它是我从小养大的伙伴。”似乎是注意到了雇主盯着高大黑马打量的目光,莱茵笑嘻嘻地说道。
然后他就看到原本神态从容的旅人慢慢睁圆了眼睛,“……玛拉?”
“对呀,因为这孩子额头有块星星一样的白色纹路……呃,等等,你不会是玛拉的信徒吧?”青年这回是真的有点不好意思,神名对一般人来说也就是个响亮些的名字,但对信徒来说却是很特殊的,“只是同音而已,写出来会有拼写上的差别。”
“啊,并不是。”奈哲尔似乎是回过神,“只是……嗯,只是家里稍微有些…关系……吧…?”他的回答听上去很不确定,但不是信徒应该是真的,因为旅人怎么看也不像是擅长撒谎的样子。
所以是和神殿有关的家族吗?莱茵这么猜想着,不过星辰与智慧之神的玛拉的信徒们都很低调,不仅没有主动传播信仰的习惯,连神殿都格外稀少,起码奥勒维的国都就没有这位神明的栖身之所。虽然只是两个月的临时仆人,不过青年对仆人该有的美德还是很清楚的,比如不要过分追究主人的隐私,因此他很快略过了这个话题。
“这位美丽的女士才是要陪伴您全程的可人儿,呃……名字不介绍也无所谓吧?反正路上只有我们,你叫它好姑娘就行。”
意识到了什么的奈哲尔眨眨眼,“所以,北地有用神名给马儿起名字的习惯吗?”
“没错,国王有匹从黄金沙海那买来的宝马,皮毛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就被叫做西格尔。”莱茵耸耸肩,“至于叫玛拉的,街上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毕竟皮毛上有星状花纹的马还挺多的。“当然也不止是神名,传说里和故事里的名字,都会被拿来用,比如我就听说过有叫埃尔文的。”
那是历代传说中封印了魔王的大英雄的名字,不过因为这样的英雄有差不多七八位,所以也不算特别出格。
“那么,我能问问这位美丽女士的芳名吗?毕竟要同行一个月之久,随便的称呼对女士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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