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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薇装作看不见,目光看着桌上清汤寡水的早餐,没有一点食欲。
怎么就是六十年代呢,怎么不是穿越到未来呢?
过惯了奢华日子,冷不防地这么搞一下,要出人命的。
“在家里穿穿就好了,不要一个人到外面乱逛……”说着林涵芝嘱咐方墨柏,“看着点你妹妹,别让她乱跑。”
“我今天有事儿,哪儿有时间管她,再说我管得住吗?”
“我今天去买肉吧。”林薇盯着面前的咸菜粥,突然说道。
“买肉要早起排队,等你去,谁还能吃上肉?”方墨柏觉得她今天不正常,“食品站在哪儿你知道吗?不是又发烧了吧?净说些胡话。”
“那早上有人去买肉了吗?”林薇连忙去看林涵芝。
得到没有的答案后。
林薇心痛得无以复加,吃个肉怎么这么难?
看见小女儿此时捂着胸口做痛不欲生状,方廉新也是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把不事生产的女儿批判了一通,早饭给她上了一堂忆苦思甜的政治觉悟课。
林薇咬着牙,她忍!
等把你们这群人带到香江,我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资本家穷奢极欲的生活,腐蚀瓦解你们的意志。
“你哪怕有人家宋晔半分的觉悟呢?”
方廉新拿宋晔和她做对比,说他“捡”到宋晔的时候,那孩子每天只吃一顿饭,将学校发的补助都给了家里,一分没留,全靠着在食堂帮忙,才能吃上一顿。
“你当他是什么好人,他就是骗你这种同情心泛滥的老头——”
“你是不是又皮痒了?”方父脸色一沉,又想揍儿子。
比起上赶子讨好的李川,方廉新对宋晔的喜欢多了些真心实意。
如果李川是花言巧语的投机者,那么宋晔就是不善言辞的老实人。
方墨柏梗着脖子:“你不信话,等老了被人骗,我可不养你。”他知道吃饭的时候,方父一般不伸手,还有母亲拦着,胆子比平时大一点。
“老子用你养!”方廉新眼睛一立。
林涵芝已经懒得理他们了。
如果不是看过日记,林薇也免不了对宋晔猜疑一番,至少要多一些防备。毕竟宋晔很可能也是想利用方父为自己牟利,他的隐藏更深,步步谋算,手段也更高明。
为了抑制逃港风潮,现在的管控非常严格,胶皮制品,游泳圈甚至是轮胎都不允许贩卖。
而方廉新却可以动用关系送他们离开,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而宋晔很有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而接近他们一家。
但是现在,林薇不会认为宋晔人品有什么问题。
一个人的品性如何,不在他说什么,而是在于他是怎么做的。
宋晔去港城后一直谨遵方父的嘱咐,照料原主,帮助她考上港大,面对方砚棠的羞辱和背叛,他始终都保持君子风度,甚至死后也将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留给了已经成为前妻的方砚棠,让她后来有衣锦还乡的资本。
为人如此,确实是没什么可挑剔了。
但两父子这会儿却是谁也没能说服谁,还越说越起火。
“是,你方大炮多厉害?浑身上下都梆硬,铁嘴用来骂领导,铁腕用来打儿子,铁骨用来削政策,什么人民的公仆啊,你是人民的铁疙瘩,谁不服,就一炮蹦上天。”方墨柏也是勇的,说到一半,屁股就已经离席了,反正已经吃完了,在外面混到晚上再回来。
“兔崽子!”方廉新反应过来后怒发冲冠,操起棍子就追,文人的气质荡然无存。
方墨柏跑得飞快,结果和刚上门的宋晔撞上了。
正主上门了,方墨柏不刺人几句心难受:“小土包子,又来蹭饭,当自己是上门女婿呢,你也配?早晚让你知道爷爷家的饭不是白吃的。”
“方墨柏!”身后的方廉新听见怒气暴涨。
方墨柏头也不回地撒腿就跑。
林薇全程都半张着嘴,徐徐地转过头去看林教授,结果林涵芝面无表情地起身去盛饭。
饭是给宋晔盛的,赶上饭点,他都是要留下吃饭的。
宋晔几乎就没怎么推拒,就坐下来吃饭了。
林薇也是佩服他,蹭饭能蹭得这么理直气壮本就少见,就刚才那种情况,换个人怕是就要羞窘难耐,不来一句莫欺少年穷都对不起他这张男主脸。
偏偏方廉新就喜欢宋晔这点,满足了他惜才爱才的师长情怀。
吃完饭,林薇殷勤地帮忙收拾碗筷,缠着林涵芝问她明天能不能让她去买肉。
林涵芝头也不抬:“你让宋晔陪你去百货公司,我让小萌留了一斤猪肉。”
所谓峰回路转,林薇猛地看着宋晔,黑亮的眸子莹润生光:“那走哇。”
宋晔错开目光,看向方父,只见对方摆摆手,一副头疼不已的模样,恨不得让他们赶紧走的模样。
吵一早上要吃肉了,姑娘让他养得又馋又懒,以后也不知道哪个能看上。
2月的羊城,气温有点凉,林薇在连衣裙的外面裹了一件黑色的呢子大衣,到了外面,她终于有种远离现代生活的不真实感。
灰扑扑的大街上仿佛就三个颜色——黑灰蓝,她这一身本不起眼的打扮,在人群中竟也有些时尚得格格不入。
宋晔今天还是一身黑蓝色的土布衣服,打了好几个补丁,依旧是小圈套大圈,除了干净一点,在林薇眼中真的是哪儿哪儿都看着难受。
可相比较,宋晔在人群中看起来反倒正常一点。
这一路上,宋晔几乎没怎么说话,原主形容他木讷无趣,但林薇对此持怀疑态度,能做生意的人,再木讷也是有限的。
“你家离得远吗?”
“还好。”
“你是怎么来的?”
“走路。”
林薇觉得宋晔有一种能力,那简洁的回答,慢吞吞的语调,能让谈话的气氛瞬间下降至冰点,陷入一种凝滞在空气中的尴尬。
“你几月份生日?”林薇又问。
宋晔刚要回答,林薇接着道:“等一下,我会算,我给你算一下。”
她掐着手指头,看向宋晔,信心满满地道:“11月对不对?”
宋晔愣了,不是因为林薇答对了,而是一个人答错竟然也能这么自信。
“我6月。”
“几号?”
“28。”
“嗯?”林薇微微皱眉,有些疑惑道,“不应该啊,巨蟹——竟然是渣男星座……”
宋晔:“……”
没太听懂,但渣男似乎不是个好词。
林薇对上他认真而疑惑的目光,只好说:“这是个玩笑。
少年黑润的眼眸在她身上停留了两秒,之后移开目光,“哦”了一声,眉眼淡淡的,看不出什么表情,静了几秒后,才又慢吞吞地道,“很好笑。”
林薇:“……”
事实证明,他们两个气场不合,
林薇怀疑他真的喜欢原主吗?
这位曾在报纸上被称为港商新贵的名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宋晔很擅长经商,在港城白手起家,一人打拼多年,其中艰辛自不必说,那是不菲的一笔财产,死后毫无保留地全部赠予了方砚棠。
只可惜,即使如此,方砚棠仍旧没能喜欢上宋晔,最后有的也只是遗憾和愧疚。
无怪有人说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无论是方砚棠还是宋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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