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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了锁,锁得很严实,如果不动用点暴力手段怕是打不开,莫里斯倒没有拆别人家的想法,所以发现拧不开之后就转身下了楼。

反正上司的命令也只是查看下地下室,他便朝着楼梯下方的那个门走去,不准备再动其他东西。

3

“咳咳——”

即使早有预料,在掀开门走下去的时候,莫里斯还是被呛人的灰尘搞得灰头土脸。

手电筒的一束细光照入黑暗,除了将空气中的灰尘映得格外清晰外,也隐约晃出了最底端的墙壁。

莫里斯眉头一动,神色间有几分惊讶。

没想到这栋房子的地下室还挺大的。

他慢慢走下去,踏入浓重的黑暗,心中的狐疑却越来越深。

头顶的圆筒灯很整齐,侧面排气装置齐全,唔,这个位置的大小是……床?

光洁的墙壁上甚至内嵌了书架,只可惜上面空空如也。

莫里斯的脚步声在不算小的空间里回荡,一点极轻微的动静都仿佛被无限放大。

如果是胆小的人下来,这时候可能已经打了退堂鼓了,不过莫里斯在警校时就非常大胆,夜闯藏尸室都做过,自然也不会惧怕一个空置已久的地下室。

不过奇特的是,这里面居然还有独立卫浴,打开门一看,浴缸还挺大的,老实说,这要不是地下室,莫里斯都要以为是什么藏身的密室了。

虽说地下室的家具一应俱全,不过……应该不会有人在自己家还住在地下室吧。

想到这名主人回到家后目标明确地走进地下室睡觉的画面,莫里斯一时有些想笑。

地下室的空间虽然不小,但也就约等于三十平左右,他转了几转,就把布局看明白了,也自然查探出了这里的地板没有挖掘开藏匿尸体的痕迹。

即使早知道这个结论,在得到确认之后,莫里斯还是松了一口气。

搜寻的期间还发生了一件事,他还在床下摸出了一点截断的银色细链,很短很小,两个锁扣严丝合缝,像是某种特殊的金属饰品,不过材质倒是很不错,莫里斯尝试着捏了一下,发现根本捏不动。

临走前,莫里斯再次打量了一遍这间地下室,思索着那股子冥冥中的古怪感。

丰富的勘察经验以及熟悉藏匿的敏锐直觉告诉他,这里绝对还有什么是他刚刚没有发现的。

可肉眼能够看到的地方都翻过了……莫里斯若有所思,决定再翻找一遍,他敲打了一遍地下室的墙面,最终从书架的墙角里挖出了一本藏的很好的日记。

是很普通的办公用本,不算厚,皮质的外表保护了内里,除了纸页有些泛黄外,居然没什么破损。

随手打开之后,里面的内容倒是让莫里斯有些愣住。

上面一页页写着的,并非这个国家的文字,一笔一划,复杂又圆润,看上去倒像是某个东方国家的字,只是可惜他并不认识。

将日记本揣在怀里,莫里斯打定主意,回去就翻译查询一下内容,不过这本日记外面都是厚厚的尘土,看上去也尘封很久了,明显不是后来放进来的,也就跟案情没有联系。

虽然自己做了无用功,但是在地下室发现一本外文的笔记,还是让莫里斯隐隐有些亢奋。

他早就不是克己守礼的懵懂警校生,有时候执勤也会顺走一包商店的烟,即使拿了可能是这家原主人的东西,也没有半点慌张,反而神色自然,甚至出门拧上锁扣时,还慢悠悠的点了只烟。

这么久了都不来拿,大抵是被原主人遗忘了,但是能被小心翼翼地藏在地下室,是否证明这上面写着一些原主人的秘密呢?

在归队之后,莫里斯发现上司已经带队在嫌犯的好友家找到了剩余的部分尸体,这宗案件即将结束,面带笑意的上司也掩饰了他离去的那段时间,那位中年的街道负责人只顾着庆幸,居然没发现那栋房子被人打开进去过,一切看上去如此顺利。

但在莫里斯坐在车上时,却流露出了几分心不在焉。

不知为何,莫里斯对那间地下室格外在意。

那栋房子绝对还埋藏了其他东西。

当时他从里面拉了拉门,却发现这栋地下室的门设计很奇特,从里完全打不开,需要向外推,如果在进去之后不小心落下了那道隔栓,那么莫里斯或许就需要打给上司来求救了。

而且等走出去以后,莫里斯还回头看了一眼,地下室的门果然外面还有好几层隔栓,这个设计还真像是保密的密室,甚至是囚室,只要一落下锁,里面的人绝对不出来。

莫里斯记忆犹新,那道门材质细密,触手有金属和沉木的手感,似乎有多层隔音,一关上里面的声音也传不出来。

如果让他来看,还真是绝妙的囚禁之所——

意识到自己在想些什么,莫里斯忽然愣了一下,他一时失笑,警察当久了,见多了社会的黑暗面,连思考也容易朝着这方面想,不好不好,还是要多看积极向上的东西。

毕竟是有钱人,真设计个这种密室来替换地下室也未尝不可,说不准还真有人喜欢待在密室这种地方呢。

4

翻译这件事远比莫里斯想象的容易。

毕竟现在各种网络app层出不穷,甚至自带拍照翻译的效果,只是简单搜索了下这种文字属于哪个国家,导入图片等待识别,就完成了,近乎癫狂。

……

…………

不知过了多久,入目的终于不再是歇斯底里的留言。

【如果有人能看到这本日记,希望您能救救我——】

笔记的最后,是一道被水染花了墨色印迹,这本笔记的主人在这一句话之后,再也没有留下任何只言片语。

从时间上来看,应该与那位负责人口中房主出国的时间对上。

合上那本有些触目惊心的笔记,莫里斯沉默着关了灯,躺上床,却怎么也无法合上眼,即使精神上已经感到疲惫,但他依旧困意全无。

直到第二天,睁开那双带有黑眼圈的,血丝浓重的眼睛,莫里斯对警局请了假,却又走访了一遍街道办事处,直到傍晚才穿着那身皱巴巴的且带着浓烈烟味的警服,回到了家。

他不再是从前那个莽撞的警校生,在毕业之前,莫里斯就明白了这个世界有些规则是被默许的。

比如“dybaby”,以及点击率位居首页的“dy”网站。

年轻男女们以富有活力的身体与金钱做交易,换来优渥的生活——这样的价值观在当代,居然是人人称颂的。

他徒有一颗燃烧罪恶的决心,却在如此庞然的现实面前被发配到无名之地,再无攀升的希望。

即使再次亲眼见到他人的苦难,莫里斯也无法像之前那样,冲过去救出受害者,将加害者绳之以法。

甚至来说,就算仅仅作为呈给警局的猜测,这本笔记也无法成为指控安塞·洛里斯的证据。

原因很简单,莫里斯从街道负责人口中得知,那栋房子的主人,名为埃弗里·洛里斯。

街道负责人并不认识笔记中提到的安塞·洛里斯,甚至对这个名字一脸茫然,再加上那位埃弗里·洛里斯当初提供的购房身份证明,似乎都证实了笔记中提到的安塞·洛里斯没有来过这里。

连施害者的名字都对不上,如果单单拿出这本笔记,恐怕会被人以为是一起恶作剧。

除此之外,那位埃弗里·洛里斯先生早在七年前就移民了瑞士,很多年都没有消息传回来,这栋房子已经彻底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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