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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精灵一族往来贸易不少,这一次拍卖人族奴隶,也吸引了其他种族围观。
林好被精灵姐姐捆住的时候没觉得不对,毕竟精灵是避世种族,贸然来访确实不好。
被捆着关到笼子里也依旧笑容和煦,他相信那位身高腿长的金发大美女一定在心里犹豫了,她一定被他温暖的笑容打动,只是没有表现出来!
直到被送上拍卖台的时候,面对着下面无数双好奇又兴奋的眼睛,林好懵了。
不是吧,真来啊?
等等,精灵的领地怎么会有天族,天族不是应该高居天上?高傲不见人的吗?
还有魔族?!不对啊!精灵怎么可能跟魔族往来!??
林好简直满头问号,看着台下犹如饿狼看肉一样表情的其他族群,他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个世界,好像跟他想的确实不太一样。
也是,哪个穿越者开局不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哪个穿越者开局不是废材剧本或者退婚流或者爹不疼娘不爱剧本,相较而言,他简直天胡开局。
老爹地位不凡,据说是什么八大巫师的后代,爹娘还十分疼爱他,从颜值就一眼能看得出来他们是一家人,没有小蝌蚪找妈妈的后续情节。
而且跟普通剧情最不一样的就是,他居然没有未婚妻?
一个大好青年,长得好,地位高,既有巫师天赋,也拥有万中无一的药剂师天赋,还能算是天资不凡,这样的他,居—然—没—有—未—婚—妻?
或许是看多了自己的脸,林好在人类族群中没有找到梦寐以求的活色生香大美人。
什么公主长得还没他好看,哪有女主还没男主好看的?!
林好真是想想就生气。
于是一向表现得还算乖巧的林好,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偷了老爹的密令,穿过阻隔的结界之门,斗志昂扬地来到了广袤的大陆,决定闯出一番事业。
不过现在发生这种事,还马上要被人拍卖了,看着下面的精灵已经开始叫价,竞价声此起彼伏,林好也急得焦头烂额了,他被绑在身后的手动了下,拇指迅速摸了一下食指上不起眼的银戒,同时以意识发问,“金手指,啊不,老爷爷,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在觉醒天赋之前,林好对自己的定位一直是普通的穿越者。
直到天赋觉醒,然后发现老爹的身份,以及得到了一个主角标配的金手指,他才端正了心态,自此把自己当做主角。
在后山挖坑埋他打碎的老爹珍藏琉璃器皿的时候,居然一不留神挖出来一个银戒指。
林好家境不凡,本来看到银戒指也不在意,只当个普通玩意的,不过在碰到他指腹上被琉璃碎裂口割出的小伤口以后,那枚看上去挺大的戒指居然严丝合缝地契合到了他的手指上,就让林好生出疑心了。
他想起以前看过的套路,想到了滴血认主,于是试探性地呼唤器灵,结果半天没动静。
在林好觉得自己是脑子被驴踢了,才会觉得里是真的的时候,金手指居然真的出现了!
他眼前一花,整个人仿佛灵魂出窍,腾空而起,周围景物瞬间晃过,直到视线定格,他才看清眼前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岩浆池。
岩浆池的影子很模糊,只能大致看到其中熔岩浆液不断翻滚冒泡,可那种格外炙热的感觉却是非常强烈,林好只是呼吸了一口热气,就觉得自己从里到外都烧灼了起来。
他咳嗽了好几声,才将被热得紧闭的双眼睁开了一条细缝,生理性的眼泪不断涌出,不过藉由那短短一瞬,他也终于看清,岩浆池上居然延伸出了锁链,还锁着四个小东西。
说小东西也不准确,但是它们的体积确实很小。
一个是拳头大小的黑蛋,一个是探出一双洁白羽翼的半成品白蛋,还有一个白头发小孩和一个黑头发小孩,俩小孩看起来也就四五岁大的样子。
林好当时也傻了,他才往前走了一步,就看到面前的岩浆池有些凝固,本来烧灼的温度瞬间低了不少,连本来怏怏地低着头的俩小孩也倏然抬起了头,朝他看了过来。
林好,近乎癫狂。
……
…………
不知过了多久,入目的终于不再是歇斯底里的留言。
【如果有人能看到这本日记,希望您能救救我——】
笔记的最后,是一道被水染花了墨色印迹,这本笔记的主人在这一句话之后,再也没有留下任何只言片语。
从时间上来看,应该与那位负责人口中房主出国的时间对上。
合上那本有些触目惊心的笔记,莫里斯沉默着关了灯,躺上床,却怎么也无法合上眼,即使精神上已经感到疲惫,但他依旧困意全无。
直到第二天,睁开那双带有黑眼圈的,血丝浓重的眼睛,莫里斯对警局请了假,却又走访了一遍街道办事处,直到傍晚才穿着那身皱巴巴的且带着浓烈烟味的警服,回到了家。
他不再是从前那个莽撞的警校生,在毕业之前,莫里斯就明白了这个世界有些规则是被默许的。
比如“dybaby”,以及点击率位居首页的“dy”网站。
年轻男女们以富有活力的身体与金钱做交易,换来优渥的生活——这样的价值观在当代,居然是人人称颂的。
他徒有一颗燃烧罪恶的决心,却在如此庞然的现实面前被发配到无名之地,再无攀升的希望。
即使再次亲眼见到他人的苦难,莫里斯也无法像之前那样,冲过去救出受害者,将加害者绳之以法。
甚至来说,就算仅仅作为呈给警局的猜测,这本笔记也无法成为指控安塞·洛里斯的证据。
原因很简单,莫里斯从街道负责人口中得知,那栋房子的主人,名为埃弗里·洛里斯。
街道负责人并不认识笔记中提到的安塞·洛里斯,甚至对这个名字一脸茫然,再加上那位埃弗里·洛里斯当初提供的购房身份证明,似乎都证实了笔记中提到的安塞·洛里斯没有来过这里。
连施害者的名字都对不上,如果单单拿出这本笔记,恐怕会被人以为是一起恶作剧。
除此之外,那位埃弗里·洛里斯先生早在七年前就移民了瑞士,很多年都没有消息传回来,这栋房子已经彻底空置。
那位名叫“江雾”的失踪者,或许将随着离开的埃弗里·洛里斯消失,再也无法找回。
7
九个月之后,他的主页突然收到了一条回复信息,莫里斯百无聊赖地点开,眸光一顿。
是当初被他询问江雾的那位女士,似乎修复了当初的手机卡,从上面翻找出了一张照片,于是想到这位跟她聊过江雾的“同学”,兴冲冲的来分享。
[我的丈夫总是对东方人嗤之以鼻,认为他们太过瘦小,没什么好看的,好吧,我承认在遇到江之前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不过今天,我总算找到了反驳他的有力证据——哈哈,当初偷拍的江居然能再找到,真的太幸运了!xxxxxxx]
【回复】——[上帝呀!瑞迪安,我太爱你了!我一直为之前没有江的照片感到懊悔,这下终于可以存一张了!]
【回复】——[好吧~_~亲爱的,是我输了。如果是这个样子的东方人,我不介意你整天在我面前提起他。]
莫里斯的目光停留在那张照片上,似乎也从喧闹的警局里脱出,融入了里面的氛围。
照片里的场景似乎是毕业晚会,能看到三三两两的男女衣着华丽,碰杯交谈,但面容上的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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