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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来说,只会觉得可笑。

一道道门在面前打开,走在前面的莫望自从回到家,就一直沉默,没有回答蒲悦年的质疑,仅仅一路上楼,朝着二楼最右边的某个房间走去。

蒲悦年迟疑地跟在他身后,好几次他都想转身离开,但是最终还是迈步跟上,既然已经到了这里,他还真的想知道莫望到底卖的什么关子。

反正莫家两位主人都不在,如果莫望只是想换个法子羞辱他,那么就在他家揍他一顿也算解气。

在他犹疑的时候,莫望驻足在一件装着最新电子锁的房门前。

他回头看了眼蒲悦年,确认少年跟过来之后,才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在门锁的位置刷了一下。

“滴——”

门开了。

蒲悦年疑惑地跟着莫望走进那间黑漆漆的房间,这个地方,说起来,这个地方他还真没来过,哪怕是他跟莫望关系最好的那段时间,也没来过二楼。

当时的莫望好像说过,这一层是他们家的杂物室。

房间里黑漆漆的,空气中倒是没有那种杂物间惯有的潮湿腐朽味道,不过从光亮的外界走入封闭阴暗的房间,还是让蒲悦年忍不住皱了下眉头,催促道,“太暗了,开灯。”

这一家人都是怪脾气,杂物间居然有整整一层,不过莫望……耳边传来一声清脆的喀嗒声,蒲悦年直觉不对,回头冷声问,“你关门干什么?”

少年的怒气刚刚酝酿,就在骤然明亮的灯光下被闪得闭了闭眼,等他再次睁开,看清这间杂物间的布局之后,骤然失声。

房间不算小,大约有三分之二的教室大,这里面没有堆积所谓的杂物,反而堆放着很多桌子,而且都放置得整整齐齐,横竖错落,看起来竟然像个小型教室。

蒲悦年一时愣住,待他仔细一看,浑身寒毛炸起,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

跑——

那些桌子上用铅笔或者记号笔写了不少咒骂的话,什么“白眼狼”、“滚”、“不欢迎你”……赫然是一年间他曾经涂抹过后的桌子。

蒲悦年一直以为那些那些桌子是被拖走擦干净放到其他地方了,没想到它们居然会被人视若珍宝的放在一个专门的房间里,像在教室里一样整齐有序。

在这一刻,他只觉得毛骨悚然。

人在面对超出自己想象或控制的事物之时,本能便是逃离,蒲悦年那一刻几乎什么都不敢想,只是牙齿发战,脸色惨白,朝着门口的方向冲去。

不过关上的门口却站着一个人。

看到这诡谲变态的一幕,蒲悦年对莫望的恶感中又夹杂了难以言喻的害怕,但在眼下,咬紧牙关的蒲悦年只想从这个令人窒息的房间逃出,面对拦路的疯子,下意识就怒骂一声,“滚开!”

连同右手也紧握成拳,一拳朝着莫望那双黑漆漆的直视他的狼眸打去——

真是、真是让人恶心——

“那就没办法了。阿年。”

在越来越快的心脏震动声中,周围的一切都似乎按下了减速键,挥拳打去的风声自耳边拂过,蒲悦年好像听到了莫望的叹息。

意识恍惚了一秒,又好像是更久。

蒲悦年一下子摔到地上,捂住了肚子,被膝盖顶到的地方烧起来似的,泛着剧烈的疼,他浑身冒汗,咬着发白的唇,阵阵吃痛的抽着气,那双眼里的震惊比得知莫望喜欢他,还要浓重。

看向慢慢向他走来的少年。

蒲悦年,近乎癫狂。

……

…………

不知过了多久,入目的终于不再是歇斯底里的留言。

【如果有人能看到这本日记,希望您能救救我——】

笔记的最后,是一道被水染花了墨色印迹,这本笔记的主人在这一句话之后,再也没有留下任何只言片语。

从时间上来看,应该与那位负责人口中房主出国的时间对上。

合上那本有些触目惊心的笔记,莫里斯沉默着关了灯,躺上床,却怎么也无法合上眼,即使精神上已经感到疲惫,但他依旧困意全无。

直到第二天,睁开那双带有黑眼圈的,血丝浓重的眼睛,莫里斯对警局请了假,却又走访了一遍街道办事处,直到傍晚才穿着那身皱巴巴的且带着浓烈烟味的警服,回到了家。

他不再是从前那个莽撞的警校生,在毕业之前,莫里斯就明白了这个世界有些规则是被默许的。

比如“dybaby”,以及点击率位居首页的“dy”网站。

年轻男女们以富有活力的身体与金钱做交易,换来优渥的生活——这样的价值观在当代,居然是人人称颂的。

他徒有一颗燃烧罪恶的决心,却在如此庞然的现实面前被发配到无名之地,再无攀升的希望。

即使再次亲眼见到他人的苦难,莫里斯也无法像之前那样,冲过去救出受害者,将加害者绳之以法。

甚至来说,就算仅仅作为呈给警局的猜测,这本笔记也无法成为指控安塞·洛里斯的证据。

原因很简单,莫里斯从街道负责人口中得知,那栋房子的主人,名为埃弗里·洛里斯。

街道负责人并不认识笔记中提到的安塞·洛里斯,甚至对这个名字一脸茫然,再加上那位埃弗里·洛里斯当初提供的购房身份证明,似乎都证实了笔记中提到的安塞·洛里斯没有来过这里。

连施害者的名字都对不上,如果单单拿出这本笔记,恐怕会被人以为是一起恶作剧。

除此之外,那位埃弗里·洛里斯先生早在七年前就移民了瑞士,很多年都没有消息传回来,这栋房子已经彻底空置。

那位名叫“江雾”的失踪者,或许将随着离开的埃弗里·洛里斯消失,再也无法找回。

7

九个月之后,他的主页突然收到了一条回复信息,莫里斯百无聊赖地点开,眸光一顿。

是当初被他询问江雾的那位女士,似乎修复了当初的手机卡,从上面翻找出了一张照片,于是想到这位跟她聊过江雾的“同学”,兴冲冲的来分享。

[我的丈夫总是对东方人嗤之以鼻,认为他们太过瘦小,没什么好看的,好吧,我承认在遇到江之前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不过今天,我总算找到了反驳他的有力证据——哈哈,当初偷拍的江居然能再找到,真的太幸运了!xxxxxxx]

【回复】——[上帝呀!瑞迪安,我太爱你了!我一直为之前没有江的照片感到懊悔,这下终于可以存一张了!]

【回复】——[好吧~_~亲爱的,是我输了。如果是这个样子的东方人,我不介意你整天在我面前提起他。]

莫里斯的目光停留在那张照片上,似乎也从喧闹的警局里脱出,融入了里面的氛围。

照片里的场景似乎是毕业晚会,能看到三三两两的男女衣着华丽,碰杯交谈,但面容上的青涩似乎暗示了他们不是久经这种场合的身份,只是学生。

在面带兴奋的学子间,有两道似乎在发光的身影正在举杯相碰。

透明的玻璃高脚杯中,深蓝色的鸡尾酒似乎格外瑰丽,像一块凝固的蓝宝石,更衬得青年修长白皙的手指,骨节分明。

年轻人白润的侧脸,像是东方的瓷器,莹莹润润,让人移不开眼。

身上的香槟色西装没有那么肃重,反而在领口深蓝的领带夹的衬托下,显出文静而优雅的气场。

他嘴角带笑,眼里似乎洒满了星子,小指上的银色尾戒泛起一点光,格外惹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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