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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一周时间,城市才开始下雪。

从机场回公司的路上,我隔着车窗看到了丁隐的广告牌。

他和香港出名导演合拍的,稚气的学生打扮,深黑的发到眉骨的位置,鼻梁高挑,两颊微凹,单眼皮,薄唇涂了层淡se的釉,一张三百六十度都挑不出瑕疵的脸,天生适合电影镜头。

雪下得很小,堆积在广告牌上,照s着灯光像层粉屑。

不少放学的学生高高举着手机,簇拥在一块,如群麻雀。

丁隐这几年接了几个大导的剧本,又参加爆火的综艺,人气爆棚,按照他们话来说,的确算是“顶流”。

陆一玲是我高中同学,这些年偶尔还有联系。

她给我提起他的时候,声音雀跃,“荔荔,你还记得丁隐不?高中和你一个班的,现在可是大明星。”

我说:“是么?那他很厉害。”

其实丁隐在高中就很出名,附近学校的人都知道他。

每天早上提前一个小时,就能在学校门口的包子铺看见他。他家境不好,父母双亡,每天帮nn卖早餐,不少nv孩早起排个长队,就为看上他一眼。这个描述有点夸张,但是丁隐的确长得帅。

二中的校服肥大难看,我穿上它就像一个空荡荡的胖子。丁隐穿它却工整清瘦,如一笔纸张上的诗,袖口稳稳妥妥地贴着手腕,腕骨清晰,宽大的校k竟然显得修长挺拔。

那时就有人说,丁隐套个麻袋都好看。

所以他成为明星的确是在所有人的意料之中。

这几个月我都在国外,陆一玲才告诉我,上个星期举行了同学聚会。丁隐去了后全场沸腾,班上的同学都急着和他合照,贴上抖音几万个点赞。

“这么夸张?”

“是啊,你没去真的可惜了。”

就算陆一玲怎么说,我想,我也不会去同学聚会的。

“也挺奇怪的,丁隐这么多年没参加过同学聚会,唯独这次去了,这是为啥啊?”

“你们没问过他?”

“哎呀,大明星,也不好意思问人家私事啊。话说我真挺好奇的,这些年天天吃娱乐圈的瓜,你说丁隐长这么帅,会不会有nv朋友啊?”

“不知道。明星私底下都挺乱的。”

“我感觉丁隐挺单纯的。”

话还没说口,副驾驶的秘书就回头看了我,她神se略微急迫,无声地向我摇了摇头,像是要说什么。

什么事?我向她扬了扬手掌。

聚会。她唇瓣微动。

我微微蹙眉,略微不乐,“他人在哪?”

秘书划开ipad,上面标志着地址,藤山别墅,101号。

那里是富人区,不少明星名人都住那一片。

“好样的。”我冷笑一声。

我出个国,他倒是玩得b谁都嗨?

秘书跟着我工作多年,已经将我脾x0得一清二楚。提前知道了我会生气,她低下头,没有再说。电话那边还传来陆一玲的声音,可我一句都不想再听,自顾自地挂断了。

别过头去再看车窗之外,夜暗了下去,路灯一排亮一排,雪落下来,像漂浮在海岸上的灯塔。

还有丁隐的广告牌。

一个街区连着一个街区,香水,奢侈品,电视剧,每个镜头下的他璀璨明亮,笑容温柔,就像是无法打破的梦境。

我厌恶那些光晕。它们就像是铁高温熔断后刺眼的焰火,灼烧着眼瞳。

车很快开到富人区。

招待我的是沈太,她评过香港小姐,本想往娱乐圈发展,后来嫁给内陆富商,就做了太太。几年没见,她一下就迎了过来。

浓烈的香水味扑鼻,她身上亮闪闪的珠宝一下子让我晃眼,“章小姐,好久没见,你还是那么漂亮!”

沈太是香港人,从小只会粤语,来了内陆这么多年也没学会。她那口不着腔调的普通话,就像一个压着嗓子装l敦腔的bbc演员,让我旁边的秘书差点噗嗤一笑。

这不太礼貌,我睨了她一眼,秘书才乖乖地收回笑容。

我微笑着看向沈太,“这么晚,真是打扰了。”

“没有啦,小儿子生日,我们这里在开party呢。”沈太一边迎着我,一边带我进去,巨大的灌木丛旁边站着一排端着红酒的黑西装服务员,我看得出来那是罗曼尼康帝红酒,就算有钱也不一定拿得到货,得在酒庄名单上才有配额资格,沈家的确阔达,拿这么多来招待客人。

刚走进去就看到一群面熟的人,某地产界的大亨,jg英,谁家的继承人,还有一些红火的明星,穿着礼服站在游泳池边,如同狩猎般四处迅游。

藤山别墅灯火通明,的确是一场豪门宴。

沈太还在嘀咕她的儿子,十七岁被世界前十名校录取,最近骑马拿了校内奖项,不少白人nv孩都喜欢他啦。不过我在s上看过他的照片,长得像一百度高温熨烫后的猪,每天坐拥美nv,泡酒吧赛车,没那么优秀。

从小到大良好的教养只能让我边附和边笑。

毕竟我来这里的目的也不是这些。

走到台阶处,有仆从急匆匆地跑过来,她提着裙尾,每走一步就像是踩在泥泞般,又要小心翼翼又要快速,就连声音都如一道闪电,“太太,不好了!”

正要讲到她儿子的,那些文章又臭又长,他却读的字字清晰,句句铿锵有力。台下的学生哪管稿子写得上天入地,都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脸。

我常逃早读,就没去过,唯一一次去就是撞到了丁隐。

我还记得那是个春天。

其实我不喜欢春天,石油路si了一地的蜈蚣尸t,蚂蚁在地板爬来爬去,毛绒衣服隔着肌肤的瘙痒似是过敏,晒下来的太yan不y不晴。人群散后,整个楼道一上一下,就像是玻璃球滚来滚去,我嫌人多,绕到c场主席台后面,想趁此去教学楼。

那个时候就是我看见丁隐。

他背靠着围墙,在x1一支烟。整齐的校服穿在身,唯独揽上一截袖子,露出的小臂流畅有力。x口带着校长亲自颁奖的荣誉徽章,烟雾喷出一团。

我以为是不良,转身就走。

“喂。”他叫住我。

我才看清他的面孔,单眼皮,有点凶,也帅。

他看了我一眼,那像是我小时候在野生动物杂志上读过的一页。

眼皮纤薄,间距近,浅棕的眼珠。

猎豹的眼睛,具有生命力与侵略x,野x,又致命。

它们松弛散漫地跨过荒草,遇到猎物时竖起皮毛,等待猎杀的那一刻。

我心中停下一拍。

就像真的身处平原,一只猎豹迈着步伐缓缓地向我走来,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抖了抖烟灰,熟稔的动作和校门口的二流子如出一辙。

我往后一退,直接开跑。

后来听别人说,我才知道他是丁隐,那个三好学生,每天穿洁白的衬衫,收到情书和表白会微笑拒绝,会低下头认真听矮他一截的人说话。可我实在没看出他和这些传闻搭边,荔?”

为什么十年,一个人可以变了这么多?

有时候我真的痛恨时间。

我知道丁隐恨我。

故事中写烂的包养情节在我们之间上演,我折断他的羽翼,拔断他的筋骨,掌控他的事业,家庭,毁掉他的一生,只为强迫他ai我。

三年前的宴会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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