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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站在于盛桥身边同他一起刷牙。
“你看,我们的衣服是同款。”
“阿泰他们问住在大河城章的是不是我女朋友,我说是,他们都很好奇你长什么样,问我什么时候带嫂子给他们看。”
“我寻思着,把嫂子介绍给他们之前怎么着也得先同居一段时间吧。”
“所以我什么时候才能搬进来呢?”
于盛桥听不见,却好像还是被他吵到了,吐掉嘴里的牙膏沫,扭头问他:“你到底在说什么?”
洛争有心没胆,觉得还没到时候,不敢真问,举起手机,语音转文字。
“早餐吃什么?”
于盛桥脸都不洗了,搁下牙杯,转身走出洗漱间。
“不吃。”
“……重新佩戴新的体外机,是需要一段适应期的……也不用太过在意,保持情绪稳定,尽量不要长时间待在嘈杂的户外环境里……”
于盛桥手里拿着新的耳蜗外机,静静看着洛争和医生对话。洛争的问题真的很多,到最后医生的表情都有些无奈了。
从这个医院出去,坐上车,去往另一个医院。护士帮于盛桥更换脑袋上的药纱,洛争在一旁看着,突然皱眉说:“轻点。”
新来不久的小护士手一抖,连忙道歉:“对不起。”
于盛桥拉住洛争的手,洛争表情缓和下来,心想,终于理我了。弄好后到药房拿药,离开医院,回家,整个过程里,于盛桥没说一句话。
刚才拉他手的时候,洛争还以为他已经不生气了。进了家门,再忍不了,洛争开口问于盛桥:“早饭不吃,也不和我说话,你怎么了?”
于盛桥不说话,拿掉耳蜗外机走进书房——说画室可能更准确些——他喜欢在无声的环境里工作。
洛争跟过去,站在门口看他挽起衬衫袖子,开始摆弄他那些价格不菲的画具,还都是洛争给买的呢。当年陈靖笑话他,就你这样还搞什么强制啊,好好跟人谈场恋爱吧。
洛争是不想谈恋爱吗,他比任何人都想跟于盛桥谈恋爱,但于盛桥不跟他谈啊。其实在于盛桥车祸住院的那段时间里,两人关系处得挺不错的,洛争生怕于盛桥跑了,每晚抱着他睡觉,于盛桥最初很不适应,到后面也慢慢习惯了,他那阵子几乎不怎么讲话,只偶尔会和洛争说一两句。说实话,洛争挺怀念那段时光,他的初吻就是在医院病床上被半睡半醒的于盛桥夺走的。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洛争疯狂迷恋上了于盛桥的嘴唇,然后才有了后面半强迫的骑脸行为。好吧,他承认当初确实做得过分了些,但于盛桥也并非全无责任,之前在医院里明明挺好的,日常里一些眼神和动作也能看出来分明是对洛争有意思,但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有一天他就不搭理洛争了,无论洛争怎么伏低做小,好言相哄,于盛桥就只是冷脸对他。洛争好不容易才把被弄得支离破碎的人给拼了起来,当然不敢说什么重话,那一年正好是对陈靖至关重要的一年,洛争拿人手短,自然得给人拼命,可能也有些忽略了于盛桥,导致两人的关系一度降至冰点。
后来……
后来洛争就忍不住开始干混蛋事。软硬兼施把于盛桥弄去做植入式人工耳蜗,完了带回家“关”起来,养了一阵,心痒难耐,某天酒后上头对于盛桥提出了很过分的要求,于盛桥当场就把耳蜗外机摘了装听不见,于盛桥脸皮薄,但洛争脸皮厚啊。于盛桥不要,他就非要。
于是一段不清不楚的关系就这么半推半就地开始了。
“让一下。”
洛争回神,往门边靠,于盛桥走出去,没一会儿又回来,手里拿着一筒晾洗过的水彩画笔。
擦身而过时,洛争捉住于盛桥的手,从他口袋里把耳蜗外机拿出来,为他戴上。
“为什么生气?”
于盛桥抽回手:“没生气。”
这分明就是生气了,还不承认。回家路上,洛争用手机查了资料,网上说遇到女朋友生闷气的情况,别管三七二十一,先道歉。
“对不起,我错了。”
于盛桥看他。
洛争又说:“我肯定是有哪里做得不够好,才会惹你不高兴,你说出来,我改,好不好?”
于盛桥终于开口:“你以后能不能别在说话的时候刷牙。”
“……”洛争不是很理解,但还是老老实实点头,“好的,我记住了,我会改。”
“还有……”
还有?洛争悄悄挺直了腰。
“我不喜欢别人穿我的衣服,你下次来,记得自己带。”
“好,自己带。”洛争下意识接话,完了一琢磨,今天带两件,明天带两件,四舍五入就是同居啊!洛争心里乐开花,面上摆出诚恳认错的态度,“记住了,我改我改。”
于盛桥在书房里待了很久,出来已经是傍晚,洛争留了张纸条,饭菜在桌上,他有事先走了。
于盛桥对着那行狗爬字看了好一会,将纸条折起来,回到卧室,放进带锁的小抽屉里。转身走到衣柜前,打开柜门,发现里面多出几件不属于自己的衣服,于盛桥伸手摸了摸。洛争给他买各种名牌,自己穿衣服不讲究,基本都是纯棉质地的背心短袖和运动长裤,黑白灰色调,虽然简单,但他身材比例好,随便穿都好看。
于盛桥微垂着眼,摩挲着指间的纯棉布料,洛争对他“用强”的那天晚上,穿的好像就是这条裤子,当时他只脱了一边,还套着裤子的那条腿跪在于盛桥脑袋旁,他至今还记得那种柔滑绵软的触感……
砰!
于盛桥关上衣柜门,单手捂脸静立片刻,转身进了浴室。
烧烤大排档里,洛争一边吃秋刀鱼一边听阿泰汇报工作。
其实哪有什么工作,就是走个流程,虽然洛争只喜欢动手不喜欢动脑,基本不管集团运作的事,但再怎么说他也是老板,在小弟们面前,该做的面子工程还是要做。
“嗯,知道了。”洛争心说,这秋刀鱼味道不错,等下给于盛桥打包一些带回去。
“吃吃吃,你俩还有脸吃!光天化日被人打成这样,以后别说是跟我混的,老子丢不起这人!”
后桌被训的两名小弟闻言放下手里的烤串,羞愧地低下头。
洛争回头看去,鼻青脸肿,一人吊着一条胳膊,看着很惨,但在洛争眼里这都是皮肉小伤。
“怎么了?”他问阿泰。
“ktv有人闹事,丢人的家伙,没打赢。”
洛争把这话听进去,没说什么,低头继续吃鱼。这时兜里电话响,他掏出来,见是于盛桥,立马接起来。
“……我在小区旁边的大排档,没,没喝,就随便吃点东西,什么?手指头割破了?怎么这么不小心,好,我现在去买。”洛争说着站起身,“你坐那别动,等我,马上就到。”
阿泰跟着起身:“洛哥,我送你。”
“不用,你们继续。”洛争横穿马路,跑向斜对面的药房。
受伤小弟望着洛哥焦急跑远的背影,没忍住低头看自己的手指头。
阿泰恨铁不成钢地丢了个空易拉罐过去:“看什么看,人家是女孩子,是洛哥的心肝宝贝小公主,你是什么东西,就算手折了明天也得给老子正常上班!”
“知道了泰哥。”
“别有气无力跟个娘们似的,背挺起来,羊腰子给我使劲吃,等养好了伤,给我去打爆那群龟孙的狗头!”
“是!泰哥!”
于盛桥盯着渗血的指尖出神,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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