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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过去了,睡吧。”

可惜故事还有别的版本,不过并不适合这么早就宣之于口。

晚上的时候林朝雨睡得也不安稳,许是睡前故事影响了他,他也做了一个关于一家三口的梦,那个以前经常出现在他梦里的光头的男人又出现了,将他抱起来,扔的老高老高又稳稳的接住,女人就在一边哈哈哈的大笑。

梦里那天应该是七夕,女人回家的时候还买了一束玫瑰花,插在窗台上的玻璃瓶子里,那个玻璃瓶是女人的学生送的毕业礼物,里面常年都插着花。

男人回来了,手中空空如也,抱歉的挠了挠头,说自己下班晚了,没有买到花,女人也不生气,指着窗台给他看,两个人就笑起来,男人变魔术一样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根没拆封的口红递给女人,女人欣喜的接了。

她打开口红,将它拧出来,又对着林朝雨招了招手。

“乖宝,来。”她温柔的唤着,林朝雨就慢悠悠的走过去,她用手指蘸着口红尖,在他额间点下一个红点,“乖宝好看。”

林朝雨笑起来。

那男人又过来抱他,把他举的高高的,抛上去,抛到云层里去,林朝雨缓慢的落下来,下面却没有人再接他了。

他在梦里丢失了那双有力的稳重的臂膀。

他茫然了许久,放声大哭起来。

他哭了很久,有人拨开层层云雾出现在他面前,他定睛望去,是林卫国来了。

林卫国对他伸出了手,脸上挂着一丝笑容,他左手拿着一个注射器,右手却拿着一根冰淇淋,应该是草莓味,因为那是粉红色的。

他伸手去拿冰淇淋,却被一针扎在了脖子上。

他醒了,眼角一片潮湿。

一转过头,五月在他身边睡得正香,爪子抵在他的脖子上无意识的踩着奶。

正是它的指甲叫醒了他。

赞美五月,林朝雨亲了亲它的小爪子,翻了个身,钻进宋欢的怀里睡了。

第二天宋欢就变得忙碌起来。

他先是陪着林朝雨回家收拾东西,经过慎重的决定,他们决定搬到宋欢的屋子里同居,每天上学更近,也更方便照顾彼此。

林朝雨家在大学的家属楼,楼是老楼,有个二三十年了,设施老旧,单元防盗门常年坏着,没有电梯。

还好他家住在三楼,并不算高。

宋欢跟他进了屋子,屋子里两天没有人打扫,空气中能看见细微的灰尘颗粒,正在阳光中上下飞舞着。

“你的屋子在哪里呢?”宋欢对着两个紧紧关着的房门左右为难。

“在这边。”林朝雨先给他倒了一杯水才牵着他往自己的屋子走,林朝雨的屋子里面布置简单,只有一张床和一个大衣柜,甚至连学习桌也没有,因为他不需要写作业也不需要学习。

他其实很羡慕宋欢屋子里的那张实木的学习桌,带着两个抽屉,很正经的一张桌子,他也想好好学习,就像平常的小孩子,可惜他一但坐在人群之中,被人打量,就会不由自己的发抖。

在公交车上的时候还好,大家都很冷漠,不会一直盯着他看。

他从床下掏出一个木头匣子,上面还像模像样的挂着一把密码锁。

“这是我的宝贝。”他有些自豪的跟宋欢介绍,“这里面都是我小时候玩的玩具呐,后来大了就收起来了,也好久没打开了。”他小心翼翼的看着宋欢,“这个可以拿去吗?摆在你的学习桌上好不好?不会占用很大地方的。”

“当然可以呀,那也是你的家。”宋欢笑起来,“再多拿一些衣服,我们就不用总回来啦。”

“好的。”他将盒子递给宋欢,去飞快的叠自己的秋装,往行李箱里装鞋子,收拾到最后,从柜子最深处掏出来一个看起来很旧的老鼠布偶,小小的,耳朵也掉了一只,看得出来时间很久了。“这个可以送给五月,这是我小时候经常玩的。”林朝雨说着不好意思的笑起来,“这个耳朵还是我长牙的时候不小心咬掉的呢,可惜我不会缝东西,爸爸也不会。”

宋欢点了点头,“没关系呀,到时候我们缝一个新的耳朵给它好了,希望五月可以跟它成为好朋友。”

林朝雨也笑起来,他想不通世界上怎么会有宋欢这么好的人呀,他说什么都跟着他的思维走,他知道自己有时候想的东西不太正常,但宋欢好像什么都能接受。

“给你爸爸打电话说一声吧?”宋欢看了一眼表,正是中午休息的时间,“他虽然不回来也不管你,但要是发现你不见了,会着急的吧?”

“好的。”林朝雨掏出手机,现在宋欢说什么都对。

电话响了几声就被接起来了。

“喂?”那边的声音还算温柔,“朝雨,怎么了?”

“爸爸。”林朝雨有些紧张,“我搬出去住了。”

他说话说不全,要分好几次才能叙述明白一件事情,平日里宋欢说话慢条斯理,也不催他,他几乎以为自己一下就能说明白一件事儿了。

可现在一通电话就将他打回了原形。

他原本想说他去跟朋友一起住了,朋友家离学校更近,他们可以互相照应,让爸爸不要着急,如果爸爸不同意的话,也可以不搬走的。

可惜他只说出他搬走了。

“知道了。”那边并不在乎的说道,“注意安全,有事儿微信,一号十五号给你转钱,省着点花。”

他还没说谢谢爸爸,就已经被挂了电话。

他手足无措的看向宋欢,像是刚出生却因为不能行走而被遗弃的幼兽。

可怜,无辜,委屈。

“好了,我们走吧。”宋欢牵着他的手,拿着那只小耗子,“不必为了不在乎你的人伤神,不是还有我呢吗?”

林朝雨又高兴起来。

两人回了家,收拾好东西,林朝雨去做饭,宋欢则坐在客厅不停的打着电话。

他很忙,他要将现在的书屋卖掉,再在林朝雨学校门口买一个,虽然只有两站地,但价格却差了不少啊。

原因无他,一中的孩子都是有正常消费能力的孩子,而特殊教育学校的孩子大部分的钱都在家长手中,消费能力并不高,所以商铺的价格也更低廉一些,再加上宋欢是准备买一个,就需要透过租客去联系真正的房东,很是费了一番周折。

一整个下午他都在打电话,在计算成本跟装修费用,最后终于谈拢了,他的书屋三十平米,跟林朝雨学校门口的一家奶茶店和快餐店互换,这两间商铺挨着,正巧属于同一个房东,他计划将中间打通,快餐店的设备撤掉改为书屋,奶茶店则继续经营,上午卖奶茶,下午卖林朝雨带来的糕点。

一换二看着是划算的,实则还是那个房东赚了。

不过宋欢并不在乎这些,差个几万块钱没有问题,他有一些积蓄,足够他撑起这个铺子。

不过他要求先租下来试营业,等到十二月九号过后,再进行买卖合同。

作为交换,他的书屋这几个月免费给房东用,算作定金。

房东答应了。

他忙完这些才发现已经下午了,肚子叫起来,林朝雨却趴在厨房的洗手池旁睡着了,锅里炖着的排骨有些凉了。

他将林朝雨叫起来,吻了吻他。

“怎么不喊我?”宋欢问道。

“你在忙呀。”林朝雨给他盛饭,转手打开灶台加热排骨。

“那你怎么不先吃?”宋欢接过了饭又问道。

“排骨先生说想让你吃第一口呐。”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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