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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她找错对象了。”

程寄侧头,不以为意。

正要上楼的时候,一只毛茸茸的东西冲过来,蹲伏在他脚边,正咬着他的脚脖子。

一种不好的念头在脑海中盘旋。

程寄低头一看,是只炸毛的小兔子,???只有他半只脚的大小。

尽管在很多人眼中小兔子是可爱的存在,但程寄还是很嫌弃地用大拇指和食指揪起它的脖子。

他讨厌一切动物。

所以家里从不养猫养狗。

程寄冷声问:“是谁把这只东西放进来的?”

被人扼住了重要命脉,小兔子的四个爪子在半空中扑腾,并且拼命地嘤嘤叫,试图让主人快点解救它。

景致目光中有了慌乱,心疼不已,连忙抢了回来,抱在怀里。

“我本来想在你回来之前,把它送走的”

景致解释,但这两天筹备展会,忙得把这件事给忘了。

只是对上那双泛着冷光的眼睛,剩下的话全堵在喉咙口,一个字也蹦不出来。

程寄敛眉,脸上毫无笑意,就连声音都是疏淡的:“我现在倒是生气了。”

“什么?”景致脱口而出。

“你在酒店问我是不是生气。”

对于女明星的抓马,程寄只是觉得莫名其妙;而对于景致三番两次的破坏规矩,做他讨厌的事,他倒是有些懊恼。

原来如此。

景致明白了,目光从他身上滑落,她垂下脑袋。抱着小兔子,不知如何是好。

直到程寄不悦的声音再次响起:“去洗澡。”

景致才愧疚地哦了一声。

过了这么久还是能嗅到她身上的火锅气味么?

刚才程寄让她去洗澡的时候,景致抬头,看到他微微抽了抽鼻子。

脱光衣服后的景致站在浴室镜子前,深吸了两口。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还真是闻到了淡淡的呛人气息。

所以立在风中那么久也吹不散吗?

就像她跟在他身边快五年,学习适应不要吃“带有浓重气味”的食物,但还是会觉得火锅很美味一样?

哗啦啦的水声坠落在地,将景致飘远的思绪拉回来。

她回头看了一眼,浴缸里的水已经溢出。

景致立马跑过去,步入浴缸,她吸了一口气,将整个身体滑入缸底,直到发顶也泡在热水中。

程寄这次能回来,她其实也是开心的吧。

要不然也不会站在书房门前踟蹰不前,表面看着风平浪静,但内心的波涛快要将她吞噬。

可她还是惹他不高兴了。

如果程寄提前和她说回国的时间,或许她会安排好小兔子的住处,在同事们提出要去吃火锅的时候,她会建议去吃日料。

可是程寄没有。

他们并不是需要报备行程的关系。

“情人”或许是个更恰当的形容词汇,景致单方面的顺从程寄。

胸腔中的氧气慢慢消耗,水面鼓出一串串的泡泡。

景致不愿到水面重新吸氧。

如果程寄告诉她回国的时间呢?

她一定会提前安排好小兔子的住处,不去吃火锅么?

景致慢慢地思考,直到最后一丝氧气消耗殆尽,她的脸憋成苹果色,哗地一声,她破出水面。

急不可耐地呼吸着新鲜空气。

景致得出了结果。

不会的,不会这么做的。

或许,她就是想让他生气。

第二天,景致醒来的时候特意在床上多赖了会儿。

这段时间她没有好好休息,打算趁着周末的时候多睡会儿觉。

还没睡多久,就有管家来敲门,问她是现在吃早餐,还是和程先生一起用brunch。

景致一个激灵从床上跳起,脑袋撞在靠板上。

她都忘记程寄回来这件事。

眼见着管家担心地要开门进来,景致揉着额角,翁声翁气地说:“我没事,一会儿就下去,我和程先生一起吃好了。”

管家应了声就走。

景致坐在床上,一边揉着额角,一边闭眼昏沉,最终叹了口气,挣扎着去卫生间洗漱。

她不能再继续睡下去。

原因无它,她不想再让程寄对她留有坏印象。

就像程寄不喜欢“浓重气味的食物”,觉得这不健康一样,他同样觉得睡懒觉也是浪费时间,是欲望放纵的表现。

洗漱完已经是半小时之后的事情。

景致先去了一楼的空房间,她的小兔子就在那儿。

此刻正在吧唧吧唧地吃苜蓿草,听到开门的声音,垂下的耳朵登时立了起来,警觉地不敢动。

见没有威胁,它才继续吃起来。

房间里还有佣人小雅,景致上班的时候,全托她在养。

小雅抱歉地说:“景小姐对不起,早上程先生出去之前看见小兔子”

别墅里的佣人都知道程寄的脾气,喜欢安静,就连春天早晨鸟雀的叫声都让他觉得吵闹。

更何况未经他允许,在别墅里养一只小动物。

景致托起竹筐里的糯米小兔子,往外走,心平气和地说:“没事,他昨晚就知道了。”

景致救下这只兔子的时候,它的右腿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刺伤,留了不少血。好在医生说不算严重,初期注意不要让它舔舐伤口,免得把涂抹的药膏舔掉。

将将修养了一段时日,伤口结痂脱落,小兔子却始终拖着右腿走路。

景致以为它终生落下残疾,带去宠物医院检查,才知道是这只小东西怕疼,不想用受过伤的腿。

医生语重心长:“养宠物不是意味着宠溺,随毛孩子乱来,该锻炼还是要锻炼。”

景致被说得惭愧,是以只要有空,就会带着这只东西到空地上多走走。

别墅有很大的一块空地,春夏的时候绿茵遍地,植被丰盈,但到了冬天即使铺了层人工草皮,还是觉得空旷。

昨晚下了半夜的雪,地上积着层薄雪,盛阳当空,用不了多久,就连这点雪也要消失个毫无踪迹。

泥土太湿润,景致只让小兔子在宽敞的屋檐下跑跳。

连续几日的精心喂养,再加上不爱运动,这只兔子肥硕了不少。

和人一样,一旦胖了,就不爱动弹。

它蹲伏在原地,鼻子乱嗅,只有景致的脚尖戳戳它屁股的时候,它才往前蹦一蹦。

景致蹲下来,坏心眼地揪起它一只耳朵:“再不走,今晚就红烧了你。”

它似乎听懂了,四脚并用,飞快溜走,惹得景致发笑。

虽是二月末的光景,但细看之下,处处有着春的影子,残雪压枝下已有嫩草露尖。

景致观察了一会儿,很是舒畅顺意。

等回过头要去找那只兔子的时候,她才发现程寄就低头站在不远处的长廊下。

身旁掩映着一株珍珠梅,浑身白色的运动套装,宛若落雪压松竹,云海尘清。

再定睛一看,那只傻兔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跑去他脚边上,而且不要命地嗅咬着程寄的裤脚。

“在那儿站着干嘛?”程寄回来看见她有一会儿了。

“在看草。”

景致连忙走过去,蹲下去,想把这只不知人间险恶的小兔子抱起来。

程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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