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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得到王子的青睐,然後等着他来找到平凡的我们?

路季yan曾对程曦说:「只要你是程曦,那就够了。」我想,很多时候,当我们在寻找对的人或是当朋友问起我们怎麽会喜欢谁谁谁的时候,我们的回答总是「我喜欢b我高的」、「我喜欢会运动的」、「因为他能力很好,让人很有安全感」等条件式的回覆,可是,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世界上有着这些特质的人多的是,这或许会是你选择对象的其中一个过程,但绝对不是最重要的原因,就像程曦一开始喜欢莫浩安一样,因为在刚失忆的时候恰好出现这麽一个x1引她的对象,与她有共同的喜好、兴趣,所以她理所当然地认为这就是喜欢,反过来站在路季yan的立场,他喜欢程曦的原因无他,只因为她是程曦。

在机场分离的时候,路季yan说了一句:「那你怎麽知道我们是不是在等对方好好看见我们的存在呢?」其实除了程曦在等着莫浩安的同时,路季yan也在等着程曦,不同的是,在等待之前,路季yan早已付出累累,哪怕最後程曦依旧没有选择他,他也会选择放手。

若是时光倒流,程曦或许不会选择喜欢莫浩安,但她绝对不会後悔这一段感情,因为若是没有莫浩安,她可能永远都不晓得原来自己的喜欢并不是那麽纯粹,原来自己已经因为旁人的眼光而变得不像自己,也不会发现当自己的喜欢放在路季yan还有莫浩安身上时的差异,更不会在与路季yan在一起之後想为了他变得更好,做回一个她自己也喜欢的人。

至於莫浩安,忘不了孟襄,将感情投s在程曦身上,最後辜负了程曦,在与孟襄重逢之後才看清自己。

「喜欢」这课题就是这样,一直看着对方,却忽略了自己,导致自己一直原地等待,也让别人为自己等待。

回归书题,那告白到底值不值得?我到底该不该告白?

我想,这个问题没有最适合的答案,但我会告诉你,告白这回事,不仅仅只是表明心意而已,同时也是看见最真实的自己,你会开始思考,我喜欢她/他的理由是什麽?而那个理由足不足够支持你的喜欢?

至於该不该告白,要不要等候,我想这取决於每个人的想法,真的没有标准解答,因为真的没有谁非要等着谁不可,不是公主就要等待,也不是王子就要追求。

但是,希望所有期待ai情的你,在喜欢或是告白之前,能以最真实的样貌面对心上人,因为这样的你,才值得他ai,也值得你自己去ai。

最後,感谢看完这部作品的人,包容我还不成熟的文笔,也感谢popo城邦原创这个创作平台,让我能分享这个我想说出来的故事。

期待下一个故事我能再度写进你们心中,再次延续我想留住的回忆。

我们下个故事再见!

在院长妈妈过世後,每一年路季yan在美国的好友都会在暑假的时候来台旅行,而路季yan当然也担任他们的在地向导,带他们到处吃喝玩乐。

第一次他们来台的时候,路季yan直拉着我一起陪着他担任向导,一开始我有些为难,因为他们是我不熟悉的一群人,在这样的群t里,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个外人一样,何况他们又是外国人,更让我不知道怎麽与他们相处了。

「放心,他们都是华侨,中文对话都没问题的,而且有我在。」路季yan再三保证。

最後,找不出藉口推辞的我,只能点头答应了,但心中依然有着一丝紧张,所以我邀了浩晴一起陪我,到时候好让我有个伴。

接机当天,一到机场大厅,路季yan马上朝几个拖着行李箱的人走去,他们见到季yan之後立刻欣喜地给了他拥抱,互相问候。

路季yan的朋友总共有两男一nv,皮肤皆微黑,头发也是乌黑se,带有些东方的味道,有点超乎我的想像,我一直以为他们之中会有人是金发碧眼,或是身材极为高挑,但看起来似乎跟我们很相像,这让我松了不少口气。

过不了多久,路季yan就领着他们走了过来。

「曦,你看那个nv生,感觉跟路季yan很要好。」浩晴悄悄地在我耳边说,并对我使了个眼se。

我顺着浩晴的话看过去,果不其然,就看见路季yan帮忙她拖着行李,而她也g着路季yan的手,两人亲密的有说有笑,好像他们才是一对一样。

我不禁握紧了拳,指甲都要嵌进手掌中了,就这麽盯着那只让我觉得刺眼的手。

「曦,你还好吗?」似是感觉到我的手瞬间绷紧,浩晴不放心地问。

「没事。」才怪。

「这是nie,可以叫她温妮,然後这是alex还有eric。」路季yan简单的一一介绍。

待他们站在我们面前之後,我这才发现我早已看过温妮的样子,在我跟路季yan在一起後,他提起过这麽一个人。

在我还没和路季yan在一起的时候,第一次我到他家饭的那个晚上,路季yan曾说过他的爸妈与姊姊都在美国,後来在一切拨云见日之後我才知道虽然路季yan当时说的爸妈和姊姊都不存在,但在现实生活中,他的确有一个年纪大他没多少的nv生朋友,对方也是院长妈妈照顾的孤儿之一,路季yan每年在美国的时候常常和她还有院长一起到社福机构担任志工,两人虽然毫无血缘关系,却因此情同姐弟。

现在见到温妮,我才想起有这麽一回事,虽然他们视彼此为姊弟,但刚刚的互动却让我感觉不是那麽单纯,依旧免不了在意。

我收起方才不自然的模样,给了他们一个礼貌的微笑:「你们好,我是路季yan的朋、友,叫我zoe就行了。」我刻意强调朋友两个字,想藉机x1引某人的注意,他却好似没有感觉,反而依旧笑着。

我想用眼神暗示什麽,甚至说些什麽,却顿时不知道如何表达,只能作罢。

由於隔天我们还要上课,所以我们只有今天能够陪着他们,也幸好,他们早就知道这件事,所以也早就规划好之後的行程。

但虽然只有一天,却也足够消磨我的耐心了。

我们三人带着他们到九份老街,一路上有吃有喝,看见纪念品店或是特别的店家都会停留,不时的拍照留念,只是有时会因为人cha0众多的关系不小心走散。

九份一直是我想来的地方,今天好不容易来到这里,我却无心游玩,就连逛着我最喜欢的复古杂货店,我都兴致缺缺。

我看着温妮不断拉着路季yan拍照或是见到新奇的东西时兴奋的拿到路季yan面前,心中越来越不是滋味,酸涩感渐渐一拥而上。

我原想找浩晴聊天转移注意力,但我却忘了她是个见se眼开的nv人,不知何时早已跟eric有说有笑,在一旁默默发展她的美好小春天,让我更是郁闷。

这时,我注意到一个人在角落浏览明信片的alex,不禁好奇的上前搭话。

「喜欢明信片吗?」我问。

没想到我会主动找他聊天,alex有些惊讶,愣了一会儿才笑答:「对啊,但是不知道要选哪一张才好。」

我翻了翻架上的明信片,的确每一张都很漂亮,都有各自的特se。

我随口问道:「写给家人的吗?」

「不是,是给nv朋友的。」

我微微愣,但想了想似乎这也没什麽奇怪的,於是继续问道:「那她喜欢什麽样的风景,老街?还是城市?」

「嗯应该是老街吧,她对复古的东西很有兴趣。」alex思索了一阵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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